2025年4月30日 星期三

《观念的水位》素什么质

 


素什么质

很多人可能都意识到,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词汇很难译成英文,比如“突击手”、“不折腾”、“精神文明”……要是谁能译出“血染的风采”,那我简直想给他送一面锦旗。在此类词汇里,有一个就是“素质”。

“中国人素质低,所以中国不应当……”,这句话如此广为传播,以至于“素质”这个词前面少了“中国人”,后面少了“低”,“素质”这个词都显得缺胳膊少腿。但素质翻译成什么呢?译成“quality”似乎最合适,但仔细一想,如果把前面那句话译成“The quality of the Chinese people is low, so China should not……”,显然不合适,因为这句英文再译回中文,就成了“中国人的质量很低,所以中国不应当……”。这是赤裸裸的种族主义,肯定不是说这话的中国人的本意。

一个词很难译成其他语言,肯定有很多原因。可能的原因之一,就是这个词所指向的现象本身含糊不清。比如“素质”,什么叫素质呢?直觉的解释是“文化水平”。但是最新人口普查显示,中国文盲率现在只有4. 08%,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另一项2009年研究显示,中国18. 3%的25-34岁人口拥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高于捷克(15. 5%)、土耳其(13. 6%)、巴西(10%)等诸多民主国家。可见中国人的文化水平怎么也不算很低。

如果“素质”指的不是文化水平,它还可能指什么?要不就是合作精神。据说中国人“一盘散沙”,这被视为中国人素质低的证明。社会科学里有个词叫“社会资本”,说的是人与人水平往来的粘性和密度。据一些学者论证,社会资本对于民主运转的意义,相当于机油对于机动车的意义。一盘散沙的社会,就是没有机油的机动车,开起来肯定稀里哗啦。

且不说后来有不少学者对“社会资本”的政治后果进行质疑,就算“社会资本”多多益善,又有不少研究者指出,其实中国的传统并不是一盘散沙。传统乡土社会有着细密的社会交往网络和自治传统。村里需要修个路通个渠,各家各户常常商量着集资解决;张三和李四闹个矛盾,族长或者乡绅往往根据村规给摆平……我在纽约的唐人街,看到已经离开故土上百年的中国社区,每到佳节还聚到一起舞个狮子敲敲锣鼓。很难说中国人基因里缺少凝聚力。

反倒是“全能国家”一登场,宗族、社团、庙会这些个“封建糟粕”被强拆,人们日趋原子化,政治成了唯一的粘合剂。至今强大的政治体制还抑制着社会资本的积累。“散沙们”想结合起来组织个农会,太敏感。工会,政府不是已经组织了吗?非政府组织?可以,但先得通过48道手续……所以中国社会散沙化不是强权的原因,而是其结果。如果我一边把你的腿铐住,一边说,看,你现在跑不起来吧,这证明了你没有跑步的能力,哦不,跑步的“素质”。这连“自我实现的预期”都算不上,这就是“自我证实的命令”。

素质要不就是指规则意识?中国人不爱排队,乱闯红灯……这些现象说明中国人素质差,所以中国民众需要“素质高”的精英群体给管束起来。成龙大哥所言“中国人是需要管的”,大约是这个意思。这些坏习惯我倒是深有感触,尤其是不爱排队这一项,有时候我简直希望每个商场柜台前都能配备一名交警。

但我也去过港台,也见过人口同样密集的港台市民自觉排队。既然他们也是中国人,说明规则意识这种“素质”也不是一遇到中国人就发生排异反应。更重要的是,就算中国民众的规则意识不足,实在看不出这如何就能推导出集权体制的优越性。集权体制的隐含前提是,“素质低”的民众需要“素质高”的官员去教化管束,但是放眼官员的素质,不免叫人胆战心惊。今天打开一张报纸,我们看到在一个官员因为贪污几百万锒铛入狱;明天打开一张报纸,又看到另一个官员因为贪污几千万而锒铛入狱;今天点击一个网站,看到政府强拆逼得某人上访;明天再点击一个网站,看到某政府官员飞机上打乘务员。当然此类官员也许不具有代表性,但此类故事层出不穷却是事实。这倒提醒了我们如何理解民众缺乏规则意识:如果“上面”经常在工程招标中玩内部交易、在土地纠纷中不尊重法律、公款吃喝屡禁不止……又怎么能指望“下面”毕恭毕敬尊重规则?一个随地大小便的人,如何教化别人不要随地吐痰?

所以就算中国人的“素质”有问题,它更多的是源于制度,虽然也恶化制度。我当然不相信制度的变革可以一夜之间改变文化,但是制度的变革至少可以打开一个公共生活的空间,而公民素养的培养首先需要一个公共空间,就像学会跑步需要首先解开脚镣。那些说“中国人素质低,所以中国不应该如何如何”的人,也许可以考虑把这话改成“中国人素质低,所以中国更应该如何如何”。

節錄《獨裁者聯盟》削弱資訊戰的威脅


中國打造的平臺TikTok則依然是一個極具影響力的假訊息來源,而且大眾對它並沒有清楚認知,尤其因為它是一個完全不透明的平臺。如果TikTok被用於形塑美國政治,或蒐集用戶資料,我們不會知道其中的來龍去脈。


削弱資訊戰的威脅

現代獨裁者很認真看待資訊與思想。他們不僅深知控制本國輿論的重要,也明白影響世界各地言論風向的重要。因此他們花錢在電視媒體,花錢在地方和全國性報紙,也花錢買網軍。他們和民主國家的政治人物與商界領袖交好,藉此在當地擁有發聲喉舌,以及為他們說話的倡議者。他們合力在各種平臺擴散相同的陰謀論、相同的核心觀點。


冷戰結束後三十年來,美國與盟友一直以為他們不必參與資訊戰,以為優質資訊會以某種方式在「思想市場」的競爭中勝出。但思想市場並不存在,或者可以說,根本不存在自由的思想市場。事實上,有些思想是經由假訊息、認知戰、社群媒體公司的高額支出而強加擴散(這些社群媒體的演算法會推送煽動情緒與引起分化的內容),有些以類似方式宣傳俄羅斯或中國敘事的演算法也在推波助瀾。


打從最初在社會上看到俄羅斯的不實訊息以來,我們就幻想現有的傳播方式可以擊敗它,不必有任何特殊作為。但研究獨裁國家政治宣傳的專家當中,沒有人認為只要做事實查核就已足夠,就連迅速採取回應也不夠。等到那些不實說法被糾正時,謊言早已傳遍世界。我們的舊有模式從未體認到,其實有許多人很想看到那些不實資訊。他們深受陰謀論吸引,恐怕根本不會去找可靠的新聞來源。


我們可以展開反擊,先從認識我們面臨的洗白資訊大流行開始,並且盡可能揭露這些行徑。二○二三年,美國政府就已開始這麼做。美國國務院的全球參與中心整理了其他政府部門收集的情報與資訊,開始在俄羅斯一連串的資訊戰實際發生前就先行揭露。


自二○二二年以來一直領導該中心的魯賓(James Rubin)表示,這是一種「預先闢謠」的策略。全球參與中心揭露了一項在非洲散播健康相關假訊息的行動10,公開了參與其中的俄羅斯人姓名,並通知了受影響最深的幾個非洲國家的媒體。該中心還曝光了俄羅斯在拉丁美洲利用「新聞在場」等網站協同發動假訊息戰的計畫,並通知了西語媒體。


法國政府與多個歐盟機構一起揭露了RRN網站在法國和德國打造「域名仿冒」網絡。德國政府也揭發了另一項針對德語使用者的行動11,其中包括大約五萬個推特(X平臺)假帳號,這些帳號二○二三年底在一個月內發出超過一百萬則貼文,大都在暗示德國政府因為提供武器與援助給烏克蘭而忽視了德國人民。美、法、德政府都希望藉由事先指出這些認知戰的進行方式,至少先讓一部分人知道認知戰的存在。


當然,更深層的問題是:如果承載這些內容的社群平臺不是這麼容易被操控,這些認知戰根本沒有成功的機會。然而,要改革這些平臺牽連甚廣,涉及領域遠遠超出外交政策的範疇,即使只是要理性討論如何監管社群媒體,都會遭遇巨大阻力。這些平臺都是世界上最富有、最具影響力的公司,它們就像那些自洗錢受益的公司,都在進行反對變革的遊說。


許多政客,特別是極右翼政客也是如此,因為他們認為既有體制很容易操控。他們聯手阻止了一切建設性討論,儘管網路言論品質已經顯著惡化。馬斯克(Elon Musk)收購推特後,這個平臺迅速成為更強力極端主義、反猶太主義和親俄羅斯言論的擴大機。


中國打造的平臺TikTok則依然是一個極具影響力的假訊息來源,而且大眾對它並沒有清楚認知,尤其因為它是一個完全不透明的平臺。如果TikTok被用於形塑美國政治,或蒐集用戶資料,我們不會知道其中的來龍去脈。同時,美國的極右派也把監管網路平臺的正當政治辯論變成關乎「禁令」和「言論自由」的辯論,並且攻擊那些試圖了解網路世界如何運作、探究其運作方式能否更加透明的學者與研究人員。


但資訊體系就像金融體系一樣,有許多法律、規則和規章作為基礎,這些都是可以改變的,只要我們的政治人物準備好做出改變,就能讓透明取代晦澀不清。我們應該要讓社群媒體平臺用戶能擁有自己的資料,能夠決定如何處理這些資料,也應該要讓他們能直接影響演算法,這些演算法可以決定他們看到哪些內容。


民主國家的立法者可以創造出技術上和法律上的工具,讓民眾擁有更多控制權和選擇權,或在企業的演算法推送恐怖行動相關內容時,追究這些企業的責任。應該要讓公民科學家能和這些平臺合作,以便更了解平臺造成的影響,就像以往公民科學家和食品業合作確保衛生狀況改善,或與石油公司合作防止環境破壞一樣。


就如同打擊盜賊統治,打造以證據為基礎的公眾輿論也需要更廣泛的國際聯合行動。美國與盟國必須相互合作,也和媒體公司合作,讓路透社、美聯社及其他可靠媒體取代新華社和RT,成為全球新聞的標準來源。政府必須和民間企業聯手,讓中國的節目與新聞內容不總是非洲或拉美最便宜的選擇。


任何民主國家的政府,都不應該以為支持民主法治是理所當然或不證自明。威權政體的敘事就是意在削弱民主法治的先天吸引力,把專制描述成穩定,把民主描述成亂象。支持民主的媒體、民間組織和政治人物都必須反駁這些說法,並提出論據證明本國和世界各地都應採行一套強調透明、問責和自由的體制。


要幫助獨裁國家的國民更能在全球脈絡下了解自己的政府,我們還可以採取另一種合作。如果俄羅斯、香港、委內瑞拉和伊朗的旅外僑民能互相擴大傳播彼此要傳達的訊息和想法,他們聯手產生的影響會比各自單打獨鬥更大。有些地方已嘗試過這種做法。


現已被禁的吉爾吉斯新聞機構Kloop多年來成功為中亞地區的獨立記者相互建立人脈,因此即使在那些非常封閉的國家,民眾也能更了解所在地區正在發生的事,包括俄羅斯企圖主導他們的資訊空間。幾個俄羅斯獨立網站如Meduza和Insider現在會將他們最好的調查報導譯為英文,讓世界各地更多受眾有機會接觸。獨裁世界的社運人士在各種公開與閉門會議上(如同我在維爾紐斯市郊參加的會議),已相互交流經驗、規劃共同策略,並教導彼此如何連上被封鎖的網站。如果有我們的支持,他們就能幫助彼此更有說服力地傳播更優質的資訊,而且他們也可以教導我們。


當今的獨裁者和二十世紀不同,難以輕易有效地實施審查制度。他們把重點放在擴大閱聽人,對他們灌輸不滿、仇恨、渴望高人一等的情緒,藉此爭取更多人支持他們的訊息。


我們必須學會和他們競爭,同時維護和發揚我們自己的價值觀。這意味著要打破只有獨裁者才利用強烈情感的專屬權,我們要透過閱聽人最關心的問題與他們建立連結。最重要的是讓大家明白,努力呈現真相能如何帶來改變。揭發腐敗的記者必須與律師和倡議制裁的人士合作,確保他們的調查結果能讓腐敗者受到懲罰。優質的資訊必須有助於帶來正面的改變。真相必須被看見,正義才能實現。


《隱私之戰》大數據權利之爭:對不起,你的數據屬於你,但我們有權使用

 


大數據權利之爭:對不起,你的數據屬於你,但我們有權使用

 

端傳媒記者 吳婧 | 2018-04-17

 

上個月,深圳交警的「行人過馬路闖紅燈曝光台」在中國社交媒體上刷屏。這套系統透過人臉識別技術,利用安裝在各個路口的攝像頭,抓拍闖紅燈的行人,並將其姓名、照片等個人信息發布在路口大屏幕和官方網站上。「曝光台」最初僅對闖紅燈者的身份證號進行了處理——隱去中間幾位,直到在網上引起巨大爭議後,才將當事人的姓名和照片進行匿名處理。據深圳新聞網報導,這套抓拍系統未來還可對接公安系統常住人口庫、個人徵信系統等。

 

幾乎同一時間,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發改委)上公布了兩則通知,要求從5月1日起,禁止「特定嚴重失信人」在最長一年的時間裏搭乘飛機或火車。而要成為「特定嚴重失信人」並不難,在火車上吸煙、隨身攜帶管制物品、具備能力繳納社會保險費但拒不繳納、在證券期貨交易活動中違法等,都有可能被入「黑名單」。發展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張勇對媒體表示,截至3月6日,已限制900多萬人次購機票、300多萬人次買火車票。

 

這是中國官方醖釀多時的「社會信用系統」第一次大範圍付諸實踐。但早在2015年,螞蟻金服(互聯網巨頭阿里巴巴的關聯公司)旗下的芝麻信用、騰訊徵信等八家機構早已開始試水個人徵信業務。以芝麻信用為例,它會依據用戶的個人信息,購買、支付、轉賬行為,甚至帳號中有多少好友、他們的消費行為等給用戶打分,分數高者可享受租車免押金等福利。

 

自2014年國務院出台《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以來,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和44個部門、所有省區市(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60多家市場機構建立了互聯互通。在這個體系裏,每個人都變成了流動的數據庫,每個行為都會被記錄、共享。但是,當大數據滲透你在社會、生活的每一個角落時,尚有幾個基本問題沒有被回答:這些我們產生的數據屬於誰?政府和企業有權使用、甚至對它們進行交易嗎?我們有沒有權利對這一切 say no?

 

你的數據真的屬於你嗎?

 

2017年,通信巨頭華為發布新款智能手機「榮耀 Magic」,可根據微信聊天內容自動加載地址、天氣、電影資訊等信息。此舉惹惱了微信開發商騰訊,他們指責華為使用屬於微信的「用戶數據」,侵犯用戶隱私;華為則認為,所有數據都屬於用戶,廠商在經過用戶同意後便可使用。雙方各執一詞,互不讓步,最後由主管通訊的工業與信息化部介入調停後,這一風波才得以平息。

 

這已經不是互聯網業內「大佬們」第一次圍繞數據展開爭奪了,但和以往每次紛爭一樣,產生這些數據的用戶群體再次失語。

 

那麼,用戶對自己的數據到底有沒有話語權?換句話說,數據是否歸用戶所有?回答這一問題的前提,是從法律角度確定數據權利,即「數據確權」。首當其衝的問題:應該將數據劃到哪個範疇去理解?它是一種財產權嗎?是否具有人格屬性?

 

儘管大數據被提至國家戰略高度、各地數據交易平台迭出,但中國至今未有界定數據所有權的法律。

 

學界和業界紛紛呼籲盡早立法,相關研究頗多,但至今未形成統一看法。一些學者認為,數據權利應屬於人格權,因為數據中包含姓名、肖像等個人信息;還有學者認為,數據屬於財產權,因為數據及其衍生產品正在各類平台上被交易並產生收益。亦有學者指出,應把數據放入知識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又名智慧產權)的框架去理解和保護。

 

中國政法大學互聯網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長李愛君三年前開始研究數據權利相關的法律問題,並就中國制定《大數據法》立法體系提出建議。在她看來,數據是一種新型的財產權利,包含三重「身份」:財產權、人格權和國家主權。李愛君對端傳媒表示,數據可能同時具有上述三種權利屬性,也可能只有其中一種或兩種。

 

除了較容易理解的財產權和人格權,什麼叫數據的國家主權?李愛君舉了個例子:一個人的基因數據屬於個人,但一個區域內所有人的基因數據就涉及國家主權,因為一旦獲取這些數據,即有可能基於此製造出生化武器等。

 

中國互聯網產業的勃興,讓國家主權的概念逐漸從實體走向虛擬世界。近幾年,學界和官媒紛紛強調數據的國家主權屬性,強調其對國家安全的重要意義。早在2013年,《解放軍報》便提出「大數據戰」時代需緊握「數據主權」;中共中央機關刊物《紅旗文稿》去年也發表文章《在全球數據洪流中捍衞國家數據主權安全》,對英國脱歐公投、特朗普競選中使用的數據畫像分析行為表達憂慮,「倘若不能提供相應的安全保障,數據越開放,國家安全所面臨的潛在風險越高。」

 

「我們正在建議出台一個數據跨境轉移的徵求管理辦法,個人數據要跨境轉移,必須徵求個人同意,如果達到50條,必須經過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評估,之後報國家網信辦評估。」李愛君介紹,美國、歐盟都有類似的針對大數據跨境轉移的限制。

 

當然,防止數據外流最簡單的方法是將數據儲存在境內的伺服器上。這一思路在2017年6月起實施的《網絡安全法》中得到體現,該法37條規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應當在境內存儲。」其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指提供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等服務的設施,包括網站、App、雲平台、工業控制系統等。

 

有聲音質疑這一規定將影響信息自由流動。對此,國家網信辦網絡安全協調局局長趙澤良回應指,加強個人信息和重要信息的保護已是各國共識。基於這種認識,中國立法明確,除非確實必要,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不應流出境外。

 

「多數西方學者提到的數據主權多指個人數據主權,而中國學者主要強調國家數據主權,」杜雁蕓在《大數據時代國家數據主權問題研究》中寫道,在中國的語境下,兩種權利的關係可以表述為:「個人數據主權只能置於國家數據主權的框架下、在國家數據主權的範圍內運作。」

 

《網絡安全法》實施後,跨國互聯網企業相繼將中國用戶數據遷至境內。今年2月28日起,蘋果公司將中國內地用戶的 iCloud 服務交由中國互聯網服務公司「雲上貴州」運營,相關數據也將遷至該公司的伺服器;雲端筆記與存儲應用 Evernote 亦宣布將中國本土用戶的數據遷至騰訊雲。

 

李愛君認為,在國家安全的名義下,數據的國家主權屬性高於人格權和財產權。「但什麼是國家安全,界定就很複雜了,一定要界定好,以防對公民自由的妨礙。」

 

那麼,誰來規範數據的國家主權、以防其被濫用?目前看來並無太多有效方法,本文將在後面一個章節進一步討論。除此之外,還有很大一部分數據正被不清不楚地使用。比如,你的消費或出行記錄,在匿名化處理之後,它們既不涉及你的人格權,也無關國家主權,卻被企業和政府蒐集、使用、甚至出售。

 

一個特殊現象由此出現——你製造了這些數據,但使用它們的人不是你。

 

數據共享的本質:使用權大於所有權

 

當你在購物網站輸入「音箱」兩個字後,你的搜索行為會被後台記錄,以至於你下次登入該平台時,頁面會自動推薦音箱及相關產品;當許多人同時打開網約車 App 時,滴滴或 Uber 便可得知該時段是用戶使用其軟件的高峰期,用漲價或獎勵司機等措施來保證平台運行。

 

在上述事件中,你製造了瀏覽音箱或使用網約車的行為數據,它們歸你所有,但使用這些數據的卻是平台。也就是說,數據的所有權與使用權是分離的。這在傳統的財產權概念中並不常見,通常,一個東西如果是你的財產,當然是你來使用。比如你擁有一本書,你可以閲讀它、把它墊在桌腳下、甚至撕毀它。

 

但數據不一樣。絕大多數個體用戶不會使用它,而僅僅把海量數據匯聚在一起,亦沒什麼價值可言。恰恰是平台在收集到這些數據後,進行整理、加工,提煉出數據的價值。因此,平台運營商們認為,他們理應可以使用這些數據,更何況,用戶還享受了平台提供的通訊、訂酒店、實時交通狀況等免費服務。但在絕大多數時候,用戶群體既沒有渠道去表達看法,也幾乎沒有選擇的機會——如果不接受服務提供商的協議,那只能放棄使用服務。

 

於是,在數據產權不清、法律尚無定論的情況下,一種「天下太平」的「分割方法」在行業中被默認:首先,與用戶身份特徵(姓名、肖像、身份證等)、行為特徵有關的數據(搜索記錄、移動支付記錄等)歸用戶所有,平台不能出售或轉讓(但不少平台在使用,比如根據你的搜索記錄推送廣告);與此同時,用戶的消費數據、使用各類App的數據,在經過脱敏、脱密處理後,被視為平台所有。

 

這更像一個權宜之計。其背後的邏輯是:在數據權屬異常複雜的情況下,保證數據的使用和流通,才能提升社會資源的利用效率、幫助企業創造更多價值。它同時也突顯出了數據共享中的弔詭邏輯:使用權大於所有權。

 

但什麼是可識別出個人身份的數據呢?隨著網絡行為日漸豐富和技術的不斷提高,這類數據的邊界也在不斷延展。比如,通過蒐集散落在各個平台的個人數據,再進行匹配,是否就能確定一個人的身份?

 

早在上世紀90年代,麻省理工大學的教授 Sweeney 就曾通過脱敏後的數據中的性別、出生日期和郵編等信息,同一份公開的投票人名單進行匹配,成功破解了馬薩諸塞州政府僱員的醫療數據,能夠看到具體某個人的醫療記錄;2006年,AOL(美國在線公司)為提升搜索技術,公布了超過65萬用戶三個月內的搜索記錄,用戶帳戶用一個隨機數代替,《紐約時報》隨後成功將部分數據去匿名化,並公開了其中一名用戶的真實身份,AOL 也因此被起訴。

 

中國政法大學資本金融研究院教授武長海在接受端傳媒採訪時表示,簡單將數據分為個人信息和脱敏數據很難真正保護用戶隱私,因為現代技術已經可以還原已脱敏數據,他因此提出了數據權利的三分法。

 

但是,無論學者多麼積極地為數據確權出謀劃策,在所有行業和整個國家都在追逐大數據帶來的決策效益時,平台蒐集、使用數據的行為早已成為一個不斷膨脹、界限模糊的灰色地帶。

 

用隱私換方便,你真的願意嗎?

 

2018年初,支付寶年度賬單又一次刷爆朋友圈,這個阿里旗下的支付平台為每位用戶總結了其2017年的消費記錄,但很少有人注意到,在年度賬單首頁入口處,有一行特別不起眼的小字:「我同意《芝麻服務協議》」,小字前面的選擇框,已經打好了勾。而同意這份協議,意味着你同意芝麻信用搜集你的信息並可提供給第三方。

 

雖然《網絡安全法》明確要求平台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但在沒有嚴格監管的環境裏,即使像支付寶、百度貼吧這樣的大平台,也經常在打擦邊球。例如,當用戶安裝百度貼吧的 App 時,它會請求開啟攝影頭、啟用錄音、讀取位置信息、讀取通話記錄等多項隱私權限。

 

南都個人信息保護研究中心今年年初對100款App測評發現,絕大多數 App 都是「默認勾選」同意企業用戶協議和隱私政策,只有11款合乎法規的「明示同意」;該中心又對200款移動金融交互類 App 進行測評,僅有5款App能夠達到隱私政策合規程度「較高」的標準,而合規程度「較低」和「低」的APP共有182款,超過總數的90%。更可怕的發現是,大多數 App 的隱私條款都包括以下3條:

 

  • 平台可以將你的信息分享給第三方;
  • 平台可以利用你的個人資料進行推廣、促銷等工作;
  • 平台會根據行業標準慣例保護你的個人資料,但鑒於技術限制,不能確保不會泄露。

 

3月26日,百度 CEO 李彥宏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發言:「我想中國人可以更加開放,對隱私問題沒有那麼敏感,如果他們願意用隱私交換便捷性,很多情況下他們是願意的,那我們就可以用數據做一些事情。」

 

這番話在網上引發眾怒,但事實上,大多數用戶的確不會閲讀又長又繞的隱私條款。2017年,中國政法大學對14205人進行調查發現,「一定會讀」和「經常閲讀」隱私條款的用戶不到總人數的25%。

 

所有這一切,都令用戶對數據的所有權很像一身「皇帝的新衣」。

 

「國外在個人數據保護的時候,並不賦予主體什麼所有權,(因為)數據客體很特殊,賦予數據主體所有權無法實現其保護價值,」李愛君說,「他們設置了很多具體權利。」在歐盟及其各國立法中,這些具體權利包括知情權、更正權、求償權、被遺忘權等

 

2014年,西班牙公民岡薩雷斯(Costeja Gonzalez)向西班牙數據保護機構提起訴訟。他在使用 谷歌(Google)檢索自己的名字時,發現《先鋒報》(La Vanguardia)多年前一篇關於自己因税務問題被迫拍賣房屋的報導。他於是要求《先鋒報》移除報導、谷歌刪除相關搜索結果,理由是該信息已過時,自己早已還清債務。西班牙數據保護機構駁回了他對《先鋒報》的要求,但批准其對谷歌的申請。谷歌遂提起訴訟,案件最終交由歐盟法院受理。法院判令谷歌刪除該內容。法官在判決中陳述道:「個人有權請求刪除指向『不適當、無關或不再相關的』個人數據的搜索結果,即便信息是被合法公布的,除非存在繼續留存信息的法定事由」。

 

這宗案件被稱為「被遺忘權第一案」。此後,谷歌向所有用戶發出電郵告知權利。今年3月初,谷歌首次披露了其履行歐盟「被遺忘權」法例的情況:從2014年至2017年,谷歌共收到240條要求刪除搜尋結果的申請,公司只接受了其中的43%,其中1/3涉及地址、電話、社交網絡記錄等個人信息,20%涉及例如犯案記錄的法律內容。

 

美國加州也有「橡皮擦法案」,要求 Facebook、Twitter、Google 等在內的互聯網巨頭允許未成年人擦除自己曾經的上網痕跡,以避免年少無知時的行為給未來的工作生活帶來困擾。

 

中國的《網絡安全法》43條也有類似規定:「個人發現網絡運營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其個人信息的,有權要求網絡運營者刪除其個人信息;發現網絡運營者收集、存儲的其個人信息有錯誤的,有權要求網絡運營者予以更正。網絡運營者應當採取措施予以刪除或者更正。」

 

更進一步的討論是,當平台利用用戶數據優化產品、提高收益或交易用戶數據時,用戶能否從中分一杯羹?儘管歐盟的相關法律中明確規定了「求償權」,但目前主要還停留在抽象概念的階段,實踐中鮮有涉及。資深數據科學家(Data Scientist)劉鵬認為,用戶理應從數據交易中獲利,只有這樣,才能鼓勵用戶在日後繼續分享數據。

 

一些平台已經開始思考這個問題了。2017年,IBM 首席執行官羅睿蘭(Ginni Rometty)與歐盟委員會、歐洲議會的成員會面,公布了一套用於提高科技巨頭受信任程度的數據原則和實踐,承諾永遠不會將客戶數據交給任何國家的政府監控計劃,還承諾客戶不僅對終端數據享有權利,也對任何源自終端數據算法的「學習成果」享有權利。

 

不過,此刻討論收益更像是個奢侈的幻想。當下,我們的數據不但被各類平台瘋狂收集和使用,更被政府以「國家安全」之名無度搜刮。回到最初的問題,在數據權屬本就混亂不堪的情況下,誰來約束政府收集數據的行為呢?

 

「老大哥」在盯着你的個人數據

 

1983年,德國頒布《聯邦人口調查法》,要求公民提供基本個人信息,以及收入來源、職業、教育背景、工作時長、交通方式等信息。該法還授權將這些數據移交地方政府,以幫助其進行區域規劃等。

 

法令頒布後,被一百多位公民提起訴訟,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後判令臨時中止《聯邦人口調查法》的實施,並要求議會修正其中一些規定,防止在儲存、使用和轉移個人信息過程中的權力濫用。一個概念由此被提出——「信息自決權」。

 

在判決中,憲法法院重申了德國《基本法》建立的秩序核心是個人的價值和尊嚴,主要體現為「自由的自主決定」。在信息時代,這種「自主決定」包括了個人有權決定何時、在何種限度內披露個人資料。法院認為,在技術的幫助下,個人信息可以和其他數據相結合,形成一個人的完整個性輪廓。在這一過程中,個人沒有辦法控制自己的信息被如何使用。

 

當然,「信息自決權」並未被絕對化。憲法法院指出,為了迫切的公共利益,如果某些信息對政府計劃確有必要,公民有責任回答。但為了防止政府以此為藉口侵犯公民權利,法院在判決中明確列出了國家使用權利的具體條件,包括:目的明確、收集來的數據不得用於該目的之外等等。「信息自決權」由此成為德國個人信息保護的憲法基礎。

 

2003年,在信息自決的概念下,德國對1977年頒布的《聯邦個人資料保護法》進行大幅修改,延展了個人信息的概念:包含所有能夠直接或間接識別個人身份的信息,而並不僅限於具有敏感性、私密性的隱私信息。

 

目前,全球已有近90個國家和地區制定了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早在2003年,中國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編註:該辦公室已於2008年撤銷)就委託相關專家著手起草《個人信息保護法》,8萬字的專家建議稿隨即在兩年後完成,2008年,草案呈交國務院審議。但10年過去了,《個人信息保護法》仍未出台,儘管每年兩會都有人大代表呼籲盡快出台該法,學界和媒體的呼聲更是此起彼伏,但這部法律仍未被列入全國人大的立法日程。

 

重慶大學國家網絡空間安全與大數據法治戰略研究院院長齊愛民曾對媒體表示,《個人信息保護法》「難產」的原因之一是涉及面太廣、涉及的管理部門和行業太多,「對國家機關和非國家機關都產生約束作用」,而且「不同類型的個人信息分散在不同的國家機關手中,掌握在不同的電子商務平台伺服器裏,涉及到不同性質的管理部門和幾乎全部的行業。」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趙宏亦在《信息自決權在我國的保護現狀及其立法趨勢前瞻》(下稱《前瞻》)一文中指出,學者就《個人信息保護法》應該定位於行政法還是民法框架下產生嚴重分歧。而一旦被定位為民法,政府則仍游離於該法的約束範圍外。

 

相比之下,以德國為代表的歐盟國家,其個人信息保護法都是先從規範和限制政府蒐集、使用數據開始,之後才慢慢拓展至私人機構。

 

但是,「政府機構才是數據處理的『老大哥』,」趙宏在《前瞻》中無不擔憂地指出,「因為城市化的疾速發展,為控制社會穩定、打擊犯罪、強化治安等目的,我國政府早已開始大量採集公民個人信息,而身份登記、視頻監控、實名註冊等管理手段也開始越來越多地充斥於我們的生活。政府所擁有的信息處理技術,已使這些個人信息極有可能被迅速整合,並由此完整描摹出個人圖像和個人行蹤。」

 

3月底,Airbnb 向在該平台提供房源的中國房東發了一封電郵,稱為了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將向政府披露房東的信息,且不再進一步通知房東。披露的信息包括創建用戶時填寫的所有個人資料、身份證信息、銀行賬戶、位置、與平台其他用戶的聊天記錄、導入的手機通訊錄等。Airbnb 指出,如果房東有疑慮,可以選擇下架房源。

 

但是,作為數據所有者的我們,真的有選擇權嗎?即使退出一個平台,我們的數據仍會在其他平台繼續「裸奔」。從深圳交警「行人過馬路闖紅燈曝光台」,到「社會信用系統」,「天羅地網」似乎已細細密密地編織好了。

 

小貼士:如何保護你的個人數據?

 

1、使用瀏覽器的「私密瀏覽」(Private Browsing,又名無痕瀏覽)模式瀏覽網站;在移動端,可以使用注重隱私保護、防止行為追蹤的瀏覽器,例如 Firefox Focus。

 

2、不在未經 SSL 加密的網站上(即以 HTTP 開頭,而非 HTTPS 開頭的網站上)填入任何個人信息/敏感信息。在 HTTP 通訊協議下,一旦你的數據被攔截,將會明文顯示在黑客面前。

 

3、使用有端對端加密技術(end-to-end encryption)的通訊工具,例如 Telegram、WhatsApp、Signal 和 iMessage 等,避免應用運營商、互聯網服務提供商等第三方獲取你的通訊內容。

 

4、使用注重隱私保護的搜索引擎,例如 DuckDuckGo。

 

5、儘量不要使用公共場所提供的 Wi-Fi,如果一定要使用,記得開啟經加密的 VPN(例如 L2TP IPSec/IKEv2/SSTP VPN),確保經由該 Wi-Fi 傳輸的數據都經過加密。

 

6、如果你是中國大陸區的蘋果用戶,又不很信任「雲上貴州」的話,可以將你的 Apple ID 轉移到其他國家/地區。

 

7、定期檢查你社交媒體的隱私設置,及時管理授權訪問你數據的第三方應用。

 

8、仔細檢查每個手機應用的權限設置,及時關閉可疑權限。

 

9、不要將個人敏感信息(真實姓名、手機號、身份證號、家庭住址以及個人真實照片等)公布在網上,它們隨時可能被程式抓取後又被販賣。

 

10、包含個人信息的快遞單、刷卡POS單、銀行業務回執單等不要隨手丟棄,要進行敏感信息消除處理後再丟棄。

 

11、訪問「安全工具箱」(Security In-a-box),了解更多的數據安全指引。

 

《来生不做中国人》回教世界与中国何以友好?

 回教世界与中国何以友好? 钟祖康

哈佛大学杭廷顿教授〈 Samuel Huntington ,1927-〉在其《文明的冲突》 (The Clash of Civilizations andthe Remaking of World Order) 一书中,说害怕中国和伊斯兰世界结盟,从中共年来对回教世界的武器供应,以及中共与回教国家之间如胶似漆的亲昵表现,这个忧虑确是甚有道理的。

但这现象实在耐人寻味。查中国对回教徒的残害与侮辱,罄竹难书,世所罕见,清朝为镇压西北部的回乱(即回民口中的「起义」 ),铲平回教汗国,先后屠杀回民以千万计,令十字军东征中死难回民之惨烈也相形见绌,令以色列的暴行也显得琐碎。中共掌政,长期残暴镇压西北部回民的立国或复国运动,文革期间更曾胆敢鼓励回民吃猪肉,强迫回民养猪,关闭清真寺,甚至强迫回民仿猪爬、学猪叫,甚至戴猪头,挂猪肠子游斗。

再以整体文化格局而言,中国人彻底世俗,宗教精神荡然,一切利字当头,万事以吃为先。回教视猪、狗和病死动物为「不洁」,生人勿近,中国人居然通通放进嘴里大嚼。一个笃信无神、多神或泛神,一个坚信一神。一个不准借贷附利息,一个是高利贷之邦。论情操,一个贪生怕死,或为财而死,一个为了宗教信念视死如归,连中国的残暴狡诈也无法将之根灭。唯其如是,伊斯兰世界还是看来与中国异常友好。

除了美国这个共同敌人令他们团结起来之外,到底还有甚么原因?

践踏人权声气相投

伊斯兰世界和中国在某些很重要的价值观上出奇一致,譬如对人权、民主、平等等概念的蔑视。别的不说,伊斯兰世界对妇女的压迫,和中国对老百姓的压迫,已经难以见容于现代文明世界。虽然无数中国人仍然执信「天下无不是之父母」,但现代文明世界也已经不容许父母虐待子女,也不容许政府虐待国民。「家有家规、国有国法」的中世纪奴隶主法宝已经失效。伊斯兰世界和中国同样以中世纪的价值观勉强拐进现代文明世界,举步维艰,很不容易找到一个完全不会理会自己虐妻虐儿、为所欲为的朋友。这实在是很美妙的享受,对于挽回过气世界盟主的一点点尊严和自我,尤为重要。这就是所谓「不得干预别国内政」的义蕴所在。

但「不得干预别国内政」也很容易发挥到令人啼笑皆非的地步,譬如俄罗斯血洗信奉回教的车臣,波斯尼亚、科索沃的回教徒惨被种族清洗,中共仍以「不干预别国内政」为由,袖手旁观,见死不救,而且还豺狼塞路。同样讽刺的是,搭救这些回教徒的居然是伊斯兰世界视为死敌,并且是信奉基督教的美国。

过去,伊斯兰世界跟中国同样发展了一些相当灿烂的科技文明,前者有阿拉伯数字〈最初从印度传入〉、十进位制、代数学等,后者则有纸张、印刷术、火药、罗盘等等,单看这些,谁不肃然起敬,焚香顶礼呢?但两者却始终发展不出、也拒绝移殖自由、人权、宽容这些精神文明,结果是糟蹋了无数技术发明。

伊斯兰世界跟中国都因为欠缺了这些精神文明而由盛而衰,同样两者至今都没有对其「死因」深刻反省。从这一点看,这两个文明却又是性相近,大有物以类聚的先天条件的。

中国领导两面人误导回教领袖

伊斯兰世界居然和中国异常友好的另一原因是,中国人 -----或者说是中国领导 -----热衷于弄虚作假,演猴子戏。这一点过去我已略有论及,最近在克林顿刚出版的自传中再得印证。克林顿在书中这样推崇江泽民「他迷人、风趣 ……总会聆听不同意见。」 (He was intriguing ,funny.....always willing to listen to different points of view.) 香港人恐怕不会有几个会觉得江泽民风趣,和乐于聆听不同意见,倒会想起他大骂香港记者「听风就是雨」、「闷声发大财」, too simple sometimes too naive 时的凶相。

即使是深受当局洗脑的大陆民众,相信也不会对江泽民有克林顿这样的正面评价。但我相信克林顿这样说不尽是外交辞令,也是发自内心。原因是中国领导人素来有一传统,就是对着国民扳起脸孔,呼奴喝婢,对着洋人就嬉皮笑脸,讨洋人欢心。江泽民敢搥胸顿足的教训美国记者,教训访问他的华莱士〈 Mike Wallace,l918-〉「听风就是雨」、「闷声发大财」、「头脑简单」吗?

江泽民会见克林顿时敢不装得泱泱大度、侧耳聆听克林顿的意见吗?你甚么时候会看见江泽民对着中国人民会嚷着要乱弹琴,作天才表现的?又或听到他在中国人民面前朗诵林肯谊歌「民有、民治、民享」的盖茨堡献词?连精明、直言得多的前美国国务卿欧布莱特女士〈 Madeleine Albright ,1937-〉也只是略带尖酸的说江泽民「像《爱丽丝梦游仙境》里面的柴郡猫常咧嘴而笑,好想倾倒众生,却弄出几分奸相来。」〈 Cheshire cat,somebody whotries to be charming , but is quite wily.〉

就是说,他们即使不觉得江风趣,也觉得他滑稽而已。这与我们对江的负面印象还是颇有距离。

在洋人面前,特别在美国人面前,连神圣不可侵犯的邓小平也得哈腰卖乖,欣然戴上一顶大得惹笑的牛仔帽向着记者扮鬼脸,矮化自己,美国民众怎能想象得到这就是囚禁魏京生二十年、杀人不眨眼的暴君?他们怎会相信世界上会有这样一个虚伪做作的民族?在公开场合尚且如此,关起门来怎样吮痈舐痔、「有辱国体」真的不敢想象。毛泽东关起门来就对日本的访问团说不用为侵略中国感到内疚,更遑论道歉。但中国领导人或讨或逗平民开心,与民同乐,只会发生在外国,中国民众是没有这个福份的,因为「宁予外族、不予家奴」仍然是中国政治的铁律。

中国领导曲意逢迎外人的伎俩,外国人是极难识破的,这对促进外国政府对中国友好,作用极大。中国统治者历来虐待同胞,善待外人,令即使是广受尊崇的人权斗士如曼德拉,也不得不像玉通和尚被红莲「破身」那样,拥护起比南非白人政权更野蛮的中共政权来。中共领导一手打压新疆争取摆脱暴政或复国的回民,另一手嬉皮笑脸的向回教国家领袖讨好卖乖,寻常回教领袖又怎能洞触其奸?

还是因误会而结合

但要是伊斯兰世界真的与中国那样水乳交融,为甚么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回教徒与华人的关系那样恶劣呢?看看奈波尔〈 V.S.Naipaul,1932-〉在其大作《在信徒的国度:回教之旅》〈 Among the Believers :An Islamic Journey 〉中在这两地的游历和深度文化探讨,就可见即使是较世俗的印度尼西亚或马来西亚回教徒也是跟中国人「同住难」的。

当然,中国境内的回教徒也是难以与中国人同住的,但中国的社会控制和资讯封锁远比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严厉,要了解伊斯兰文化和中国文化相遇的境况,观察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容易得多。也许有人在传媒上看到以色列或美国治下的回教徒很惨,但要是统治以色列和美国的是中国人,相信那里的回教徒连被传媒报导的机会也没有!因为一切都是「国家机密」!

可笑的是,许多人,当中甚至包括回教徒,就是因为美国容许报导回教徒对美国迫害的指控,而中国则严禁报导回教徒对中国迫害的指控,而相信美国就是回教徒的头号敌人,而中国就是回教徒的老朋友。看来伊斯兰世界之所以能够普遍和中国保持友好,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中国人没有大批移民到这些回教国家,以致双方都没有机会深入了解对方,继续作搔不着痒处的蜻蜒点水式文化交流。

彼此继续雾里看花,保持距离,是中国和伊斯兰世界进一步结盟的必要条件。就如中国的邻国很容易讨厌中国,你去问一问印度、日本、台湾、菲律宾、印度尼西亚、越南等等国家的人就知道,但千里之外、连中国、台湾也无从分辨的国家却每每美化中国那样,都是离不开「因误会而结合、因了解而分开」的人间定律。

〈原载于2004年8月《开放杂志》〉

《民主的細節》托克維爾的那場旅行



托克維爾的那場旅行

1.


1835年,法國青年托克維爾在參觀了一圈美國之後,寫了一本書叫《美國的民主》,其中有一段話是這樣的:「我考察美國,並不僅僅是為了滿足一種合理的好奇心,我的願望是找到一些我們自己能夠從中受益的啟示……我承認,在美國,我看到的不僅僅是美國。在那裡,我尋找民主的形象本身,它的傾向、特點、偏見和激情,從而瞭解它的發展能給我們帶來什麼樣的恐懼或希望。」


近200年後,把這段話放在我這本書的開篇,仍然恰如其分。


我2000年去美國,2007年離開,期間在哥大、哈佛兩所大學學習過。但是在此期間我從中受益最多的卻不是這兩所大學,而是第三所大學:美國的政治和社會動態本身。


截然不同的制度、文化、語言背景,使包括我在內的很多中國人很難徹底融入美國社會,但是,這個障礙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卻可能是好事:它有益於我保持觀察美國社會時的新鮮感。就像如果一個外星人來到地球,可能會對電視、汽車、電梯、男人打領帶卻不穿裙子、女人穿裙子卻不打領帶感到奇異一樣,來自中國的我,會對發生在美國政治、社會中的諸多現象感到奇異。


我對美國的電視節目天天在罵總統感到奇異、對美國的前司法部長跑去給薩達姆做辯護律師感到奇異、對一些老百姓自發掏錢買偏貴的咖啡以支持巴西的咖啡農感到奇異、對大學生為了一個萬里之外叫做蘇丹的國家給本州的政治家建立打分制度感到奇異、對美國人至今還在譴責30多年前的「竊聽總統」尼克松感到奇異、對美國首富巴菲特抱怨自己的收入稅交得太少了感到奇異……總之,對一切以前在自己的國家沒有見過的現象感到奇異。


當年法國青年托克維爾參觀美國時也頗感奇異。令他最感奇異的,是美國政治中的平等觀念。他寫道:「在所有美國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新鮮事物中,沒有什麼比平等給我帶來更大的衝擊力了。我很快就發現了這個基本事實對整個社會無與倫比的影響力,它給公共輿論帶來一定的方向,給法律帶來一定的基調,給統治機構傳輸新的公理,給被統治者帶去特殊的習慣……對美國社會瞭解越深入,我就越意識到平等是所有其他事物滋生的基本事實,也是我所有觀察所抵達的核心要點。」


然而,讀過《美國的民主》的人都知道,托克維爾寫上述這段話時,與其說是抱著讚賞的心情,不如說是哀歎的心情。作為一個外公在法國大革命中被砍頭、爸爸被囚禁的法國貴族遺少,托克維爾對民主——這種在美洲大陸剛剛生長起來的「奇花異草」,抱有複雜的心情。一方面,他意識到民主的崛起是勢不可擋的歷史必然趨勢,而且他也相信民主可以消除專制制度的一些弊端;另一方面,他又非常憂慮民主可能的危害:他憂慮民主會造成「多數暴政」,憂慮民主會使人們偏好「做奴隸的平等」甚於「自由下的不平等」,尤其憂慮民主會導致整個社會智識的平庸化,「吸乾詩意的源泉」。


這並不只是一個貴族遺少對失去特權而發出的哀鳴。托克維爾只是諸多前仆後繼的「質疑民主派」思想家中的一個,無數優秀的思想家,上至古希臘時代的柏拉圖、下至20世紀的哈耶克,都表達過類似的想法。更耐人尋味的是,那些親手搭建起美國民主制度框架的「美國國父們」,很多恰恰是質疑民主的「托克維爾主義者」。


羅伯特·達爾,一個美國政治學家,曾出版過一本書叫《美國的憲法有多民主》。該書的主要觀點是,與其他西方國家的民主制度相比,美國的憲法並不民主。他列舉了美國憲法中不夠民主的一些主要因素:總統並非直接選舉(通過選舉人團制度間接選舉);參議院也並非直接選舉(1913年才變成直接選舉);國會兩院制,其中參議院每州兩名代表的規則違反了人口比例代表原則;「贏者通吃」的選舉規則會導致小黨派、非主流聲音得不到有效代表;法院的違憲審查權力也有悖於民主精神;選舉權只局限於一部分白人男性;最高法院法官的終身制……達爾對美國憲法這些「民主破綻」的闡述當然有其道理。但問題在於,「不夠民主」一定是件壞事嗎?一個社會一定是越民主越好嗎?


對美國歷史的進一步觀察表明,也許美國的開國之父們在設計美國憲法時,主導思想本來就不是「民主最大化」,而僅僅是「制衡最大化」。


1787年5月,當來自12個州的55個代表來到費城開始為新生的美國制憲時,他們有一個共識:美國不需要一個世襲君主制,因為不受約束的君權是暴政的源泉。但這並不等於說他們的共識是「美國需要一個民主制」。這其中的區別在於,在其中很多人看來,純粹的民主制也可能是暴政的一種;區別暴政與否的標準不在於人數,而在於「不容分說的強制性」。就是說,雖然制憲者們很清楚美國「不應該是什麼樣的」,對美國「應該是什麼樣的」,卻眾說紛紜。


這其實也不奇怪。這些制憲者是在探索一條在人類歷史上從沒實踐過的道路。古希臘城邦曾經實踐過直接民主,中世紀城市共和國曾經實踐自治,美國的「前祖國」英國有初步的君主立憲雛形,但在如此大規模的疆土上實行代議民主制和三權分立,通過民眾定期選舉來產生政府元首和立法機構,卻是從未有過的。對比一下當時的歐洲君主專制主義的如日中天,再對比一下當時的中國,乾隆皇帝還在為英國公使不肯行三跪九叩之禮而龍顏大怒,就知道美國的制憲者們當時在進行怎樣跨時代的制度探險。


制憲的分歧在大州小州、北方州和南方州之間形成,但最主要的,是在「聯邦黨人」和「反聯邦黨人」之間形成。前者的著名代表包括麥迪遜、漢密爾頓、華盛頓等,後者的著名代表包括傑弗遜、喬治·梅森、帕崔克·亨利等。兩派對暴政都一樣痛恨,但是對「暴政」的來源,卻有頗不一樣的估計:聯邦黨人對「多數人暴政」頗有疑慮,傾向於精英治國,所以在制憲時特別處處提防「州權」和民意的直接衝擊,著力於通過複雜的制衡機制為「直接民主」設置障礙,並主張建立相對強大的聯邦中央政府。正是因此,「聯邦黨人」都可以被稱為「托克維爾主義」者。「反聯邦黨人」則認為暴政的主要來源是「聯邦政府」和「政治精英」,主張一個社會越貼近自治越好,所以處處維護「州權」、人權,極力縮小聯邦政府的權力範圍。


最後出台的美國憲法可以說是二者之間的折中。對於聯邦黨人來說,他們成功地把13個殖民地擰成了一個美利堅合眾國,通過三權分立、間接選舉、限制選舉權、司法審查等方式,將美國的民主設計成了一個「充分制衡」的政治機器;另一方面,對於反聯邦黨人來說,在聯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權力劃分問題上,他們成功地將聯邦政府的權力壓縮到最小,並用「明確表達的權力範疇」(expressed power)這一法定原則(即,除非權力明確劃分為聯邦政府,否則都屬於地方政府),限制了聯邦政府「竊取」州權的空間。反聯邦黨人還在新憲法通過之後的第三年成功加入了「權利法案」(也就是美國憲法的前十個修正案),從而守住了美國憲法的權利底線。


聯邦黨人的「精英治國」和「充分制衡」精神,以及反聯邦黨人的「平民自治」和「權利底線」精神至今仍然是美國政治的兩大支柱。美國憲法之所以經受200多年的考驗仍然不過時,就在於「平民自治」精神在為民主制度提供活力,而「精英治國」精神在政治互動的過程中提煉理性。「權利底線」精神為權利的不斷擴張提供了基礎,而「充分制衡」精神使任何權利的擴張不至於轉變成專斷的權力。


當1835年托克維爾為美國「無處不在的平等精神」而歎為觀止時,奴隸制在美國還沒有廢除,婦女仍然沒有選舉權,1830年印第安人遷徙法案正式拉開印第安人「血淚之路」的序幕。今天我們回頭看當時的美國,會覺得托克維爾將「平等」視為美國政治最大的特點簡直是個笑話。其實在這一點上不必過於苛求托克維爾,平等只是相對而言的,相比當時的歐洲和東方國家,美國的確是一個能在普通人面前呈現出最多可能性的社會。


更重要的是,令托克維爾驚歎的不完全是已經實現的平等,而是這個制度勢不可擋的發展趨勢,即它所蘊含的「平等的可能性」。19世紀30年代,美國的政治權利僅僅被白人男性享有,但是權利就像是水滴,一旦下滲,就會開始沿著平面蔓延。美國的先驅之處,就在於它是第一個讓權利的水滴從皇宮貴族滲向平民百姓的現代國家。第一步是權利的下滲,第二步才談得上滲透的均勻。托克維爾站在1835年的美國,看到那些暫時被「白人男性」壟斷的權利將四處蔓延的前景,意識到權利的「細菌」在翻出國王貴族的圍牆之後將迅速傳染給每一個人,並為此驚歎不已。


的確,在接下來的200年裡,托克維爾看到的「權利細菌」開始慢慢擴散,直至從法律意義上覆蓋整個社會。美國的民主制度史,就是民權不斷平等化的歷史。這個過程有兩個層面,第一個是政治權利的平等化、平民化過程,對此最好的說明莫過於美國的修憲史。200多年來,雖然國會曾經有過一萬多個修憲提議,但只有25個修正案通過並生效(除了另外兩個相互抵消的法案)。前10條是著名的「權利法案」,全部內容都是限制政府權力,保證公民基本權利,比如著名的「第一修正案」旨在保護公民的言論、出版、集會、宗教自由,比如頗有爭議的「第二修正案」,旨在保護公民的武器擁有權。其他15個修正案裡,有5個直接涉及選舉權的擴大:1870年將選舉權擴大到各個種族(第15修正案);1920年女性選舉權(第19修正案);1961年哥倫比亞特區居民選舉權(第23修正案);1964年禁止以未交稅為由剝奪公民選舉權(第24修正案);1971年將選舉權從21歲降低到18歲(第26修正案)。另外有5個修正案涉及到對政府權力的限制:1798年限制聯邦法院干涉州級事務(第11修正案);1865年林肯著名的廢奴法案(第13修正案);1868年「適當保護」和「平等保護」條款(影響深遠的第14修正案);1992年限制國會給自己漲工資的權力(第27修正案)。剩下的幾個修正案則涉及選舉制度:1803年副總統由選舉產生(第12修正案);1913年參議員由間接選舉改成直接選舉(第17修正案);1933年涉及國會會期的一項技術改革(第20修正案);1951年總統任期限制(第22修正案);1967年總統殘疾後的繼任問題(第25修正案)。就是說,美國憲法200多年來經歷了極少的改動,而所有經歷的改動,除了少數涉及技術改動外,幾乎全部都旨在限制政府權力、增進政治權利的擴大或者平等化。在所有的修正案中,只有一條,即1913年通過的第16修正案涉及政府權力的擴大:賦予聯邦國會徵收收入稅。而這一條,本質上還是旨在擴大平等——正是從這一修正案開始,美國政府開始了收入再分配進程,從此走上了福利國家的道路。


而這正涉及到托克維爾所預見的「平等化」進程的第二個層面:社會經濟權利的平等化進程。從19世紀末到今天,美國的「福利社會化」歷經了三個浪潮:19世紀末20世紀初以西奧多·羅斯福總統為象徵的「進步主義時期」,主要的政策舉措有反壟斷法案的大量實踐(洛克菲勒的標準石油公司1911年被最高法院打碎成34家公司,是其中最著名的故事),打擊腐敗和裙帶政治,工會權力的擴大和勞工保護的加強,公共健康法案,環保運動的發端。第二個浪潮是20世紀30年代著名的富蘭克林·羅斯福新政時期,這一時期針對大蕭條美國政府展開了一系列福利舉措: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公平勞動法案確立了最低工資,住房法案開始給窮人提供住房補助,教育貸款法案給窮人提供教育貸款等等。第三個浪潮則是20世紀60年代約翰遜總統時期的「偉大社會」運動和民權運動。在這個階段,給窮人和殘疾人提供醫療保險的Medicare和Medicaid項目出台,食品券項目出台以防窮人挨餓,給低收入者提供的稅收返還制度建立,提高有色人種受高等教育和就業機會的「平權法案」出台……當然,美國的福利國家色彩比歐洲尤其是北歐國家要淡得多,但100多年來政府通過稅收政策和福利政策來調節收入分配、促進不同階層的社會經濟地位平等化的趨勢,卻是清晰可見的。


當然這個過程的每一個進步都不是自動出現的,都經歷了無數來自民間的抗爭。從19世紀初為生存權而拿起武器抗爭的西蒙內爾印第安人部落,到19世紀後期風起雲湧的勞工運動,從20世紀30年代的社會保障運動到60年代的民權運動,從寫《湯姆叔叔的小屋》的Harriet Stowe到拒絕給白人讓座的Rosa Parks,從1877年鐵路工人大罷工中被槍殺的普通工人到與麥卡錫主義堅持鬥爭的美國自由聯盟……可以說,美國政治的每一點進步都是艱難鬥爭的結果,而不是「開國之父」們的恩賜。美國左翼歷史學家Howard Zinn曾寫過一本書叫A People's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就是從人民鬥爭的角度「倒著」書寫了一部美國政治史。


但是另一方面來講,這種抗爭之所以可能並且取得節節勝利,也還是仰賴於制度提供的空間。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自由是平等之母:正是鬥爭的「自由」使得「平等」的成果變得可能。比如,美國20世紀初反壟斷、反腐敗的進步主義運動之所以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歸功於一批被稱為「耙糞者」(muckrakers)的調查類記者。這些記者四處挖政府、大公司、政黨的黑幕,其中經典的「耙糞」作品有:Lincoln Steffen揭露各大城市市政府腐敗的「城市之恥」系列,Ida Tarbell的《標準石油公司的歷史》(1902),Upton Sinclair的《叢林》(1906),David Philips的《參議院的背叛》(1906),Thomas Lawson的《瘋狂金融》(1904)等。這些作品和其他歷史因素合力,直接導致了標準石油公司分解、參議員從間接選舉變成直接選舉、食品和藥品管理法案出台、有色人種全國促進會成立等等進步性變化。試想如果這些「耙糞」的新聞記者當初沒有言論自由,這些制度改良很可能無法實現或者要推遲很久才能實現。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當今中國很多左派和右派之爭、生存權和人權之辯,往往是假問題:如果左派真的想治理腐敗、推進平等、維護民生,就無論如何也繞不開右派所倡導的言論、集會、結社、出版自由權問題。自由之不存,平等將焉附?這是美國政治史所揭示的道理。


要想避免革命,就要及時響應改革呼聲,是美國政治史揭示的另一個道理。事實上,觀察幾個進步浪潮中的美國政府就會發現,它們不僅僅是「被動應戰」,迫於民眾壓力不得已地進行政治改良,而往往也主動出擊,為防患階級或種族矛盾的激化而尋求變革。我們的傳統觀念總是說「西方國家是資產階級的管理委員會」,所以永遠是「站在資本家一邊」,但是主動尋求打碎洛克菲勒標準石油公司這個「資產階級象徵」的,正是西奧多·羅斯福政府——事實上他在任上起訴了40多家壟斷性大公司。「為什麼社會主義會在美國失敗?」這是社會科學界的一個經典問題。雖然人們給予了種種解釋(移民社會、個人主義文化等等),但我更願意相信另一個說法,就是:社會主義並沒有在美國徹底失敗,它只是以一種緩慢變革、點滴改良的方式一點一點地發生著,是一場漫長而安靜的「革命」。


當然這場「安靜的革命」也不是沒有爭議,當美國的平等化進程發展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就開始遭遇反彈。政治權利的平等化已經基本不存在爭議,但是社會經濟權利的平等限度卻頗受爭議:到底社會經濟權利平等到什麼程度,就有可能造成對自由的侵害?甚至某些人發問:社會經濟利益的享有,是不是一種天然的「權利」?競選籌款改革就是一個例子(見本書中「民主請客誰買單」),為了限制富人操控選舉,促進各個階層政治影響力上的平等,美國的法律嚴格限制了個人和集團的競選捐款數額(比如個人對某一候選人一年捐款最多不超過2000美元),但有些自由派則不幹了:我想多捐點錢還不讓捐了,這是干涉我的言論自由!1975年就有人將「聯邦競選法案」告上了法庭,稱其違反了憲法第一修正案。對反壟斷法、最低工資法的爭議,也從來就沒有終結過——這不僅僅是因為「一小撮資本家」要堅持捍衛自己的叢林法則,也不僅僅因為一些「自由原教旨主義者」為了自己的「信念」而對弱者的痛苦視而不見,而且因為很多嚴肅的思考者通過考據論證,這些初衷在於保護弱者的法令其實最後往往傷害了弱者(見「比道德制高點更高的」一文)。平等和自由之間衝突的第三個典型例子,是對「平權行動」的辯論(見「誰有特權上大學」):有人認為低分錄取黑人是對他們的歷史補償,有利於促進種族平等,而另一些人則認為這構成了對其他種族的逆向歧視,違反了高等教育的自由競爭原則。1978年的巴克訴加州大學案,就是民權運動觸及自由底線時遭受的一個反彈。


今天美國政治的很多辯論都是圍繞著「自由至上」與「平等至上」之間的拉鋸展開的,可以說,精英主義傾向的「聯邦黨人」和平民主義傾向的「反聯邦黨人」的幽靈從來沒有消散,200多年來一直在明爭暗鬥。有意思的是,他們對於政府的態度卻似乎掉了一個個:精英主義者這越來越主張小政府,而平民主義更傾向於大政府。這大約是因為,政府還可以具有收入再分配功能,這個「20世紀現象」,可能是開國之父們當初所始料不及的。


平等派和自由派之間的拉鋸造成的妥協可能令雙方都不滿意,但自由和平等之間的這種張力,卻是一個健康的政治制度應有的特徵。它是「權利和權利」之間的鬥爭,而不是「權利和權力」或者「權力和權力」之間的鬥爭,因而可以說是政治鬥爭中比較人道的一種。與其說它反映了「邪惡的政客、資本家與善良的人民群眾」之間的矛盾,不如說它反映了社會內部、人性內部對不同價值的追求。本質上來說,它體現的是個體主義政治觀和集體主義政治觀之間的認識論差異,而人的個體性,和人的「階級」、「種族」、「宗教團體」、「性別」等集體屬性,都是政治必須正視的現實。


2.


關於民主,一個不解之謎是:為什麼它在一些國家能夠運行良好,而在另一些國家卻「沒用」呢?雖然我從不認為民主的功能是發展經濟,但是防止腐敗、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縮小貧富差距卻應該是民主的題中之意。但是,民主的巴西貧富差距大於絕大多數不民主國家;很多民主化進程中的國家甚至無法維持基本的社會穩定,2008年以來巴基斯坦、肯尼亞、津巴布韋都有因選舉引發的騷亂。


現在民主的觀察者逐漸形成了一個共識:民主要想運行良好,肯定不僅僅依賴於實現國家領導人的選舉。在選舉之外,還有很多其他的因素是民主制度良好運行的條件。那麼,什麼是那些「其他因素」呢?而美國政治,就給了我觀察這些「其他的」因素的機會。


地大物博的自然條件肯定是因素之一:地大物博能夠大大緩衝人口和資源的矛盾,從而使經濟發展不受資源、環境、土地瓶頸的制約,而經濟發展總是緩解社會矛盾的良方。新興移民國家的歷史、文化條件肯定也是因素之一:作為一張白紙,美國沒有多少歷史債務需要清償,也沒有多少等級尊卑的文化禁錮,相反冒險、創新、實幹、個人奮鬥從一開始就代表了美國精神。


但是,作為一個政治學者,我更關心的是這些「其他因素」中的政治制度因素,從這個角度去思索民主良性運行的條件。在美國的這七年,給了我觀察這些制度因素的機會。如果說美國的民主當年對托克維爾衝擊最大的是其「平等因素」,它對我衝擊最大的,則是其「制衡因素」。在這個複雜的政治機器中,權力每啟動一次,就有無數的閘門同時被啟動,每一扇閘門都要鑒定這次權力的實施屬於良性惡性,然後才決定是否「放行」。


三權分立、司法審查、聯邦制、媒體監督、非政府組織監督、投票等這些制衡機制,我們早已通過書本耳熟能詳,但是從小接受的教育卻是把這些詞彙揉成一團,扔到「虛偽的資產階級民主」的籮筐裡不予正視。「西方的民主全都是騙人的東西」,是我們時不時能聽到的論斷——對於那些自己不瞭解的事物極盡嘲諷之能事,確實是中國社會的奇異景觀之一。不瞭解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拒絕瞭解,並為這種拒絕而洋洋得意。中國早就改革開放了,現在很多中國人可以全球到處留學、旅行和出差,但不幸的是,很多人並沒有克服精神上的閉關自守。「精神上開放」並不是說要去無條件地頂禮膜拜西方社會的政治制度和文化,而是指放下以前所積累的成見,保持一點虛心,一點好奇心,暫且擱置政治上的判斷,真正出於知識的興趣,去從細節上、從實際事務上去觀察、去比較不同社會的運轉方式。只有當一個人觀察那些書本裡的詞彙如何在現實政治中展開時,才能認識到民主不僅僅是一個抽像的概念,而且是一種腳踏實地的公共生活方式。


在「虛偽的資產階級民主」裡,一個普通的家庭主婦可以告倒一個大型製藥公司Merck,為其丈夫的死獲得2.3億美元的巨額補償;民權組織、法院、主流媒體會聯合起來為外國恐怖分子嫌疑人的權利打抱不平;普通民眾可以以抗議示威的方式逼迫「有權有勢」的政客將自己漲上去的工資給壓回去;一個政府公務人員一年不能接受吃請超過100美元;一個「廳級幹部」可以因為公車私用而丟官職;窮人可以享受政府發放的食品券以及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一個英語都不會講的海地「民工」可以通過地方工會成功擊敗有錢有勢的哈佛大學;非法移民的受教育權、享受醫療救助權得到法律的保護;醫藥公司做電視廣告必須同時告知藥品的副作用;哪怕是比爾·蓋茨一年也最多只能給選舉捐款4.7萬美元,以防止有錢人「購買」選舉結果;喜劇明星可以在電視裡天天調侃惡搞自己的總統……「虛偽的資產階級民主」並不是華盛頓市一尊供人朝拜的偶像,而是一把鑿子,打造每一個人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


這不是說民主沒有「失靈」的時候。事實上,今天很多欣賞西方民主的人往往忘記「羅馬不是一天之內建成的」。美國的軍隊不是沒有開槍射殺過示威遊行的群眾(1877年鐵路工人大罷工),美國也有過野蠻的「強制拆遷」(1830年代開始實施的「印第安人遷徙法」),美國煤礦工人也遭受過層出不窮的礦難,美國19世紀末也存在普遍的「買官賣官」現象,到1950年代初,黑人竟然還必須把公車前面的座位讓給白人……可以說,很多今天在中國引起民怨沸騰的現象其實都曾驚人相似地在美國上演過,只不過因為年代久遠,人們往往忘記了「白天鵝」也有「醜小鴨」的歷史。


美國政治的偉大之處並不在於它的歷史多麼清白無辜,而在於作為一個「制衡機器」,它具有相當的自我糾錯能力,從而能夠實現點滴改良,而不是陷於暴政的死循環。由於國王和貴族、教會和國王之間長期的權力爭鬥,西方國家的制衡傳統很發達。美國「開國之父」們制憲時就發揮了這種「充分制衡意識」,所以雖然他們制定的憲法有很多不民主、不平等、不公正之處,但是制衡的政治構造卻打好了「自由」這塊地基,從而使民主、平等、公正這些磚磚瓦瓦可以不斷往上添加。「民主」成了制衡的一個衍生物,它的眾多維度之一。


我的這本書,就是試圖用「講故事」的方式描述這個「制衡機器」的運轉。「講故事」的意義在於,對於美國的民主,我們的視野裡已經有太多宏大敘事、是非判斷、情緒感慨,欠缺的反而是「事實本身」,一個個具體的個案能夠幫助我們從意識形態的「高地」回到事實和細節的「平原」。古人有「哭錯了墳」的笑話,這本書的目的,就是試圖找準那座「墳」、描述那座「墳」,然後由讀者自己決定是去哭還是去笑。


美國政治的「制衡機器」有多個路徑:國會、政府、法院三權分立是最顯然的一個路徑。200年前制憲者們就發明了這種各個權力機構相互掣肘的模式:總統可以提案,但是必須國會批准;總統可以否決國會議案,但是參議院可以啟動彈劾總統;國會可以立法,但是法院可以宣佈法律違憲;法院雖然獨立判案,但是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總統雖然可以提名法官,必須國會批准提名……這種「你雖然拽住了我的頭髮,但是我踩住了你的腳,他雖然扭住了你的胳膊,但是你擰住了他的脖子」的複雜格局使得任何一個權力機構都不敢輕舉妄動、任意妄為。「敵人的權利」一文裡,我們可以看到法院對政府的制約:最高法院為了保護關塔那摩恐怖分子嫌疑人的權利,判決政府不能另設行政軍事委員會來審判犯人,並裁判關塔那摩在押犯得到日內瓦協議的保護。「君讓臣下,臣可以不下」一文講述了總統任命的司法部長愣是被參議院給「趕下台」的故事。「哪怕只漲百分之一的稅」裡,新澤西的州議會和州政府則為「到底能不能漲百分之一的消費稅」而大動干戈。「比道德制高點更高的」裡,我們可以看到國會兩院之間如何為「最低工資」法案討價還價。


聯邦制為制約路徑之二。美國從成立伊始就是個聯邦制國家,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市政府之間各有各的決策範圍,互相不能干預。在同一個領域裡,中央和地方、地方與地方之間不需要保持步調一致,就是相互唱反調,也稀鬆平常。開國之父們制憲時處心積慮限制中央政府權力,而將絕大部分公共政策的制定權交給了地方政府。雖然後來由於打擊地方種族主義勢力的需要,以及大蕭條之後的福利國家建設,聯邦中央政府權力大大加強,但至今在大多數事務上,州級政府享有自主權。「從問題到議題」中,可以看到很多地方政府不理會中央政府,直接加入中央政府不願加入的環保「京都協議」。「誰有特權上大學」中,可以看到加州州政府獨自率先廢除「平權法案」,並不需要得到任何中央機關的批准。「病了誰管」裡談到麻省自己另闢蹊徑制度創新,在醫保改革方面走在了中央政府的前面。「動什麼,不能動憲法」裡,很多州級法庭宣佈中央政府的「愛國法令」侵犯人權,不予承認。而當加州州政府宣佈本州醫療體系不對非法移民開放時,聯邦法庭則站出來宣佈該法令違憲。


活躍的公民組織是制度制衡的第三個路徑。政治學家羅伯特·帕特南曾經寫過一本書叫《讓民主運行起來》,其核心觀點就是:只有一個充滿著活躍公民組織、團體的社會政治民主才能健康運行。他用了一個詞「社會資本」來形容公民組織的發達程度,「社會資本」越豐厚,民主越健康,反之則否。這與托克維爾當年對美國的觀察相互印證。在他看來,美國社會的「奇觀」之一就是它嘰嘰喳喳、熱鬧紛呈的民間自治團體。近200年後我觀察到了同樣的情形:「敵人的權利」裡,我們看到500個「關塔那摩恐怖分子嫌疑人」如何激發了美國人權組織對政府的奮力抗議;蘇丹達爾富爾地區的人道主義危機引發了無數美國公民的積極行動(「他人瓦上霜」);全球變暖問題愣是在無數環保組織和公民的推動下,變成了美國政治裡的核心議題之一(「從問題到議題」);「公民反對政府浪費」這樣的組織時刻監督著政府到底花了多少錢(「耳朵上的記號」);工會可以因為養老保險問題跟政府較勁,組織罷工搞「癱」紐約這樣的大都市(「咱們美國工人有力量」)。


媒體和文化產業是制衡路徑之四。獨立媒體在美國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是無以倫比的。「9·11」之後美國政府對恐怖分子嫌疑人的竊聽計劃,就是被《紐約時報》最先抖露出來,成為一個家喻戶曉的醜聞(「動什麼,不能動憲法」)。《聖地亞哥聯合報》因為最先挖掘出前國會議員Cunningham的受賄案而獲得2006年普利策獎(「耳朵上的記號」)。美國的電視節目上每天既有對美國政府冷嘲熱諷的惡搞節目,也有很多專家關於時政的嚴肅訪談和辯論(「對你罵罵罵不完」)。無數電影、電視、歌曲、書籍不斷反思美國政治中的污點問題,在政治家耳邊「警鐘長鳴」(「至少還有記憶」)。重要的是,在自由的土壤上,一般來說,對任何問題「左中右」幾派的意見都可以得到呈現。麥克摩爾雖然是「布什政府的眼中釘」,這不妨礙他獲得美國電影藝術學院頒發的奧斯卡最佳紀錄片獎。哥大教授Nicolas De Genova雖然非常「賣國」地四處宣揚希望美國在伊戰中戰敗,哥大校方卻拒絕解雇他(「憤青的下場」)。查韋斯、卡斯特羅雖然是「反美鬥士」,美國人不但可以拍《對民主的戰爭》、《卡斯特羅》這樣為他們歌功頌德的電影,而且電影的播放在美國也暢通無阻。雖然這些媒體報道和文化產品時常讓政府顏面失盡,卻也常常能夠督促政府「懸崖勒馬」,避免釀成災難性的結局。


最後一個制衡路徑是投票選舉本身。如前所述,民主從功能上講是制衡的一個維度。「民主不僅僅是選舉」這個道理,幾乎已經家喻戶曉,不過有些人似乎把這句話詮釋成了「民主不需要選舉」。我以為,對選舉的認識不能矯枉過正。對於真正的民主制度而言,「選舉」不是萬能的,但是沒有選舉是萬萬不能的。選舉的重要性,不僅僅在於給民眾一次機會將他們不滿的政治家趕下台,同樣重要的是選舉動員過程所激活的公共生活:它帶動公眾對公共政策的討論。比如2008年美國總統競選過程,奧巴馬、希拉裡等人的一言一行帶動媒體、公眾討論合理的貿易政策是什麼樣的、合理的環保政策應以什麼為重、美軍從伊拉克何時撤軍合適、資本收入該不該加稅等等重大公共政策;它向政治家傳達民間的聲音,迫使他們根據民意的風吹草動來調整自己的議程;它給民眾提供一個參政的渠道,每次美國大選都有無數普通人通過捐款、志願者行動等方式捲入選舉進程(「目擊美國大選」);它促進公民的公共意識,訓練公眾的組織能力:選舉帶動了政黨的產生,政黨帶動了草根民間組織的產生,草根民間組織將普通人捲入公共事務……總之,「真正的民主不僅僅是選舉」,但是真正的選舉也不僅僅是投票,而是一個無數公民向公共生活凝聚的動態過程。


當然權力制衡也有失效的時候。歷史上而言,制衡失敗最顯著的例子就是奴隸制問題的長期懸而不決。1857年最高法院以黑人不是公民為理由,在Dred Scott v. Sandford案中駁回了一個黑奴Dred Scott爭取成為自由民的訴訟請求,從而使黑奴問題失去了在憲政體制內得以解決的機會。後來雖然奴隸制在南北戰爭中被廢除,而且1868年的憲法第14修正案賦予了黑人公民地位,該修正案卻長期得不到實施。甚至在1896年的Plessy v. Ferguson案例中,最高法院判決種族隔離政策並不違憲(該判例直到1954年才被推翻),再次說明權力的層層關卡和制衡並不總能產生保護人權和自由的結果。當然,當各個權力機構、公民社會、媒體都不能啟動閘門糾正一個錯誤時,很可能是因為整個社會的「覺悟」還不夠高,在這種情況下,很難說這到底是政治的失敗,還是社會的失敗了。


今天我們還是能看到不少制衡「失靈」的地方。比如很多人認為2003年國會批准伊戰以及後來的批准大額戰爭撥款,就是立法機構對布什政府失去制衡意識的表現。又比如由於相關利益集團的強大力量,美國的軍費開支匪夷所思地龐大。比如,一項分析表明,美國政府每年用於能源研發的費用,僅僅相當於軍費一天半的開支,但沒有足夠的體制制衡力量去糾正這種荒唐。巨額農業補貼,在巴以衝突上的「拉偏架」……都可以說是民主制度失靈的表現。雖然這些失靈值得批評,但因此把民主制度說得一文不值卻是一種「智力上的懶惰」。承認民主既給美國社會帶來很多切實的進步和改善,同時也承認它還是有無力解決的問題,才是一種實事求是的態度。承認杯子不是滿的,同時也承認半滿的杯子總比全空的杯子要好,也許不能帶來激進主義的快感,卻是一種智識上的誠實。


權力制衡的意義在於促進利益均衡。通過充分制衡做出來的決策,一般不至於「贏者全贏,輸者全輸」,各方利益都能沾點光,從而緩和政治矛盾。比如,2007年提高最低工資法案的通過,參眾兩院、共和民主兩黨、國會政府經過多方博弈,最後一方面提高了最低勞工工資,另一方面也附帶了給小企業減稅條款,雇工和僱主的利益同時得到了一定限度的保護。又比如2006年那次紐約地鐵工人大罷工,最後一方面工人的養老金低貢獻率得以維繫,另一方面工人又必須略微提高對醫療保險的貢獻率,同樣是「鬥爭雙方」都必須做出妥協。第三個例子,新澤西州政府與州議會為消費稅增加鬧僵之後,最後的結果是:議會同意增稅,但是政府必須同意將部分稅收返回老年貧困群體。無數這樣的例子表明,充分制衡的結果就是,在不同利益集團博弈的過程中,誰也不能全面得逞,在有所得的同時也要有所讓。


除了利益均衡,充分制衡另一個更大的好處是提高政治決策的理性成分。一個好的民主制度,不僅僅是為了實現不同利益之間的簡單加減法,而是在不同利益集團的對話當中找到一個最合乎公共利益的政策方案。當代有不少政治哲學家都倡導一個叫「協商式民主」的觀念。「協商式民主」是針對「統計式民主」而言的,二者的不同在於:前者注重民主過程所推動的政治協商,而後者僅僅注重選票的計算。一個充分制衡的政治制度,等於無形中增加這個制度裡的「協商點」,從而盡量消減公共政策中的專斷性。從總統到國會,從參議院到眾議院,從國會到法院,從政府到公眾、到NGO、到媒體,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當一個權力機構試圖說服另一個權力機構為其倡議「打開閘門」時,都必須「給個理由先」。如果它無法做到「給個理由先」,要麼它必須將其政策修正到對方認為「合理的程度」(比如2007年最低工資法的制定過程中,參議院共和黨迫使民主黨在提高最低工資的同時給小企業減稅),要麼該政策得不到通過或者只能在小範圍內實施(比如有很多州拒絕執行「愛國法令」中的「竊聽恐怖分子嫌疑人」條款)。


這也是為什麼美國的民主200年來具有越來越強大的糾錯能力。充分制衡意味著強制性的對話,而根據哈貝馬斯,充分、有效的對話是政治現代性的要旨。「怎樣悼念死者」一文,記錄了每一次大的礦難如何促使美國政府改進煤礦監督機制,從而使煤礦產業成為一項「本質安全」的行業。「民主請客誰掏錢」裡,我們能看到為了圍追堵截金錢對競選的不公正影響,美國的立法者們如何「與時俱進」地推動一項項新的改革。虐俘醜聞出現之後,美國各界聲勢浩大的抗議迫使政府「懸崖勒馬」,審判虐俘者並簽署反虐待條款。當「給個理由先」這個尚方寶劍時時刻刻伸出來擋住一個公共政策的去路時,這個政治機器的理性程度也就被迫不斷提高。


托克維爾,乃至以前的柏拉圖以及後來的哈耶克的觀念失誤正在於此:他們高估了民主制度的「統計」功能,低估了民主所推動的「協商」過程,所以才悲觀地預測民主終將導致「多數暴政」和整個社會的「平庸化」。事實上,我們觀察今天美國的民主,既能看到democracy(民主),也能看到meritocracy(優者勝出)。一方面「多數人」的福利底線能夠通過民主得到維護,另一方面「少數人」的精英主義衝動也沒有因此被消滅,聰明才智和艱苦奮鬥不但能夠在這個制度中找到展示途徑,而且一般來說能夠得到相應回報。所謂實現「美國夢」不僅僅是住上「洋房花園」,而是指在「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正反饋機制中實現個人尊嚴。


當然美國式的富足也造就了無數坐在沙發上吃著垃圾食品、看著垃圾電視節目的「平庸」人群,而這正是托克維爾所擔心的,但是美國無論在科技、藝術、音樂、文化、商業、金融等領域,各行各業裡優秀人才仍然層出不絕,那些沒有民主化的國家、或者那些自稱更民主的國家,似乎都很難號稱自己的科技、文化、商業產品更「優秀」。當無數普通民眾開始走進大都會博物館欣賞藝術品,去林肯中心聽歌劇,坐在咖啡館裡聊政治,談論貌似「事不關己」的全球變暖問題,我們甚至可以說,美國民主最後的結果不僅是「大量貴族的平民化」,更是「大量平民的貴族化」。


但是從另一個角度而言,又可以說美國民主之所以避免了托克維爾所擔心的「多數暴政」和「社會平庸化」,正是因為美國國父們將「托克維爾式的悲觀」溶入了制憲時的考慮。他們對暴政——無論來自政府還是民眾都有著充分的估計和警覺,所以才設計了一個各方「充分制衡」的複雜政治機器。聯邦黨人害怕「多數暴政」,所以在美國的政治制度中加入了很多精英主義的成分,刻意迴避古希臘式的直接民主;反聯邦黨人害怕「政府暴政」,所以在制度中加入了很多個人權利條款,為權利的平等化發展打下了制度基礎。複雜的制衡裝置使精英主義和平民權利、理性和利益之間形成一種均衡互動,維繫美國200多年來大多數時候的國泰民安。


3.


一定的政治制度總是和一定的政治文化相對應。如果沒有人努力實施它,制度本身說到底不過是紙上的文字而已。為美國200年來社會經濟發展保駕護航的憲法,也不過是7000多字的文本而已。在美國,是什麼樣的政治文化在「激活」這個充分制衡的政治制度呢?其中最清晰可見的,恐怕就是美國人「斤斤計較」的權利意識了。


在我眼裡,美國人捍衛權利的意識幾乎到了「過敏」的程度。這種「過敏」不但表現在人們對任何可能侵犯他們權利的「風吹草動」都「大驚小怪」,而且表現在對「別人的權利」也感同身受,並因此「多管閒事」。2005年底當布什政府秘密竊聽恐怖分子嫌疑人電話電郵的消息被抖露出來之後,媒體、政界、公眾一片嘩然,其「如喪考妣」程度,簡直令人感覺「國將不國,日將不日」。前副總統戈爾甚至為此發表演說,激情洋溢地宣佈「美國民主已經處於水深火熱之中」。關塔那摩的500多個恐怖分子嫌疑人不經審訊就被關押,則成了美國反布什力量的最大旗幟。媒體公眾對那500個人——雖然其中不乏要襲擊、摧毀美國的「基地」成員之「牽腸掛肚」,簡直超過了他們對被恐怖分子砍掉了頭顱的本國公民Daniel Pearl的關心。2003年阿布格拉布監獄的虐俘事件造成的「公憤」,又彷彿是在伊拉克發生了一場南京大屠殺。哪怕後來犯事者都被依法審判了,而且布什還簽署了「反虐待法案」,民眾對政府之「咬牙切齒」,仍然幾年如一日地經久不散。美國前司法部長克拉克親自跑到伊拉克去給薩達姆做辯護律師,更是生動註釋了美國人「權利觀念」勝於「敵我觀念」之精神。什麼樣的民眾造就什麼樣的政府,什麼樣的文化維繫什麼樣的制度,這種說法不能說沒有道理。


「斤斤計較」的權利意識常常導致民眾的「過度防禦意識」:被碰一下,就迫不及待大喊「殺人了!殺人了!」過度防禦未必總是好事,容易造成對政府過度的不信任和憤世嫉俗心態,但是相比「防禦不足」,對權利的「過度防禦」卻是一件好事。它可以把很多權利侵蝕活動、政府的專斷行為扼殺在萌芽狀態裡,使這個制度的糾錯機制及早被啟動,從而防止一個小錯變成一個大錯,一個噴嚏變成一次傷寒。


從美國民眾對權利杯弓蛇影的態度來看,美國的民主之所以比某些國家成功,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普通民眾在不斷通過自己的行動去激活它。制度就像是錢,如果沒有人去「花」它,那麼它就什麼都不是,不過是一堆廢紙。而不斷「消費」這些「錢」的習慣,則是文化。如果不是美國公民200多年來一直在代代相傳這種權利的「消費」文化,美國的開國之父們寫下的憲法再美輪美奐,今天肯定也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了。


民眾積極參與政治生活和實踐公共責任,不僅僅能增加一個制衡的維度,從而使政治決策更加理性,而且是一個增強社會凝聚力的過程:正是在一次次的「參與儀式」中,公民一次次地肯定自己在這個政治社區裡的成員身份,從而增加對社會的認同感。若是讓認為「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的亞里士多德來看,公民的參政責任甚至不僅僅是為了完善政治或者社會,而是為了完善個人自身——公共生活中對善、對真、對理性的追求,是個體自省和提升的必經之路。2007年夏天《時代》雜誌曾經發表一篇文章「Me Generation」,指出中國當代的年輕人大多注重個體生活,對公共事務漠不關心,此文曾經在網上引起一陣討論,有些年輕人忿忿地指出:「我就是不關心政治怎麼了!」我不想說這種在中國普遍存在的論調是「不道德的」,但我想說,它是「不自然的」。一家人在一起吃飯,媽媽買菜,爸爸洗菜,姐姐做飯,哥哥洗碗,妹妹掃地,但有一個弟弟卻說:「我就是不關心做飯怎麼了!」一件事情明明與每個人都有關係,但卻非要說它跟自己沒有任何關係。我只能說,在今天的中國,有太多的制度和文化障礙遮蔽了公共生活的自然狀態。


說美國人「權利意識」強烈,對自己的言論、集會、結社等「天賦人權」斤斤計較,並不難理解,這合乎美國人個體主義的一貫形象。而美國政治文化的另一面,同樣重要的一面,卻常常被忽略,這就是美國社會的「公民責任意識」。很多普通美國人為蘇丹達爾富爾難民發出吶喊、為「全球變暖」奔走相告;「消費者行動主義」運動是民間自發的消費者運動,目的是保護世界各地血汗工廠裡的工人利益以及窮國農民的經濟利益(「大家好才是真的好」);美國現在的慈善捐款中,私人個體捐款占總額的83%(中國不到20%)——中國人常常嘲笑美國人小氣,跟朋友吃飯從不請客,但「小氣的美國人」人均稅後收入的2.2%用於慈善捐款,而大方的中國人人均捐款額為人均收入的0.06%;一半的美國人都從事過志願者服務活動;很多人為了動物權利而變成素食主義者;每次選舉年,都有無數普普通通人走街串巷地「做群眾工作」……就是說,在美國的政治文化中,參與意識、公益精神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元素。


現在世界各國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運用自己的權利,為自己的權益而抗爭,這當然是一個重大進步。但是,只掌握了「權利意識」,而沒有掌握「責任意識」,只是學會了民主精神的「皮毛」。事實上,當一個社會的公民還僅僅停留在為「自己的利益」而鬥爭的階段,它的民主制度肯定還是夾生的。一個真正牢固的民主制度,需要的不僅僅是「當我的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我要堅決捍衛自己的權益」,而是「當我的權益受到侵害,你要堅決捍衛我的權益;當你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我要堅決捍衛你的權益」的責任共同體意識。只有這種共同體意識,才能真正激活民主,否則各個利益群體各自為政,也許可以因為力量對比而形成暫時的妥協,卻沒有共同的理念將整個社會凝聚起來。


當然公民責任意識未必就意味著人人要爭做「活雷鋒」,成天為國為民振臂高呼。事實上,阿爾蒙德的《公民文化》認為,最好的公民文化未必就是公民參與積極性最高的文化,而是在「參與意識」和「服從意識」之間的一種平衡。畢竟,一個社會不僅僅需要「熱情」,也需要「秩序」。從這個角度來說,公民責任意識最好的起點就是法律意識和規則意識。所謂制度建設,一部分內容是制度改革和創新,而另外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則是對現有制度的尊重和實施。


我曾經向一個關係不錯的美國朋友借一個軟件拷貝,結果他竟然猶猶豫豫。平時找他幫任何忙都沒有過這種情況,經過解釋,原來他覺得這樣複製軟件太不尊重知識產權了——聽了這個解釋,我差點沒笑出聲來,竟然還有這樣的書獃子!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說,正是因為美國社會有很多這樣的「書獃子」,這個制度的運行成本才可以降到很低。與此相對應的一個小例子,是我以前住集體宿舍的經驗。我在哥大曾經和幾個印度和中國學生住一個套房,有一個公用廚房。我發現,幾年下來,無論我如何苦口婆心地和他們幾個「懇談」,都無法促使他們在做飯之後清掃灶台和洗碗池。就是這麼一個小小的個人經驗,讓我重新反思了制度與文化的關係。雖然還不至於從一個「制度主義者」轉變成一個「文化決定論者」,但對於制度對文化的依賴關係,我卻有了非常切身的體會。當人們普遍缺乏「規則意識」、「責任意識」時,制度要麼形同虛設,要麼就意味著大到驚人的實施成本。


很多後發民主化國家之所以民主化進程受挫,一個原因就是「權利意識」和「責任意識」的不均衡發展。人人都覺得國家欠自己的,卻鮮有人各司其職地按規則辦事。民眾往往在大多數時候的「政治冷漠」和偶爾的「破壞性參與」之間搖擺,或者說,在「子民」角色和「刁民」角色之間搖擺,卻少有日積月累的、點滴改良、溝通協調式的「公民式參與」。當權利意識的覺醒大大超越責任意識,就到達了亨廷頓所說的「政治超載」狀態,政治動盪也就幾乎不可避免。這樣看來,避免矛盾激化時的過激參與的最好方式就是鼓勵常態下的溫和參與,只有允許民意的細水長流,才能避免它的山洪暴發。


而這又將我們引領回到制度與文化之間「雞生蛋、蛋生雞」的關係。人們的權利和責任意識能夠大大降低一個制度實施的成本,但是也正是一個制度提供的言論和行動空間使得人們得以操練自己的權利和責任意識。美國的民主有秘密嗎?與其說這個「秘密」是某個神奇的憲法文本,不如說它是一個個公民具體的思維和行為習慣。當警察對某些恐怖分子嫌疑人,或者政治異議分子,或者新聞記者,或者異教人士,或者普通刑事犯,或者他國戰俘刑訊逼供時,你是決定轉過頭去說「我就是不關心政治怎麼了」,還是決定走上街頭或者給你們當地的政治家寫信表達自己深切的不滿呢?所謂民主的秘密,就藏在你作出選擇的那一剎那。


托克維爾在《美國的民主》中曾悲觀地寫道:「由於民主政府的本質是沒有任何力量能夠阻擋的多數人絕對主權,一個多數群體必然會有權力去壓制少數群體。正如有絕對權力的個體會濫用他的權力,有絕對權力的多數群體亦會如此。鑒於公民的平等狀態,我們可以預見一種新的壓迫形式會在民主國家中出現……人心中有一種對平等的惡癖,那些弱者會試圖將強者扯到和他們一樣低的位置上,從而使人愛好奴隸的平等甚於自由中的不平等。」不幸的是,托克維爾所預見的「向下的平等」的確在後來的人類歷史上出現了,不是在美國,而是在某些激進國家。那些國家歷史上對知識群體的迫害,對財富精英的毀滅,對個體追求個人發展的壓制,對多元文化藝術追求的打擊,都印證了托克維爾人類將走向「向下平等」的判斷。而這個慘烈的畫面之所以沒有在美國出現,就在於托克維爾忽略了一個小小的因素:自由。政治自由、市場自由鼓勵多元,鼓勵競爭,鼓勵參差不齊,鼓勵精英主義,從而消解一個固定的「多數群體」,將它打散成一個個隨時變換組合的利益群體。就是說,自由是「中和」民主的一種鹼,調和民主天然蘊藏的腐蝕性的酸。而前述激進國家本質上是試圖實現一種「反自由的民主」,不幸它失敗了,因為我們發現,沒有自由的「民主」,最終會蛻化成以民粹面目出現的極權主義。


近200年前,在那次著名的旅行之後,托克維爾說過一句意味深長的話:「民主把一個人永遠地拋回給他自己,最終將他完全禁錮在內心的孤獨裡。」這話可以做多樣的解讀,我的理解則是,民主通過將公共生活的重負壓在每一個個體的肩膀上,挑戰每一個人的心靈和頭腦。如果說劣質的民主,正如專制,是給個體提供一個隱身於群體之中的機會,那麼好的民主則鼓勵每個人成為他自己,依賴於每個人成為他自己。「把一個人永遠地拋回給他自己」,這是一件好事還是一件壞事呢?勇敢的人和怯懦的人,勇敢的民族和怯懦的民族,也許有不同的回答。

偷文集_【倪匡:一座城市,將被青龍吞噬】

 


第十一章 倪匡:一座城市,將被青龍吞噬


天空就在頭頂,每個人都有,很公平。


——倪匡




二○二○年四月十九日,八十五歲的倪匡大病未癒,打起精神來為新書寫序。他在序言開頭引用一則六十三年前的日記:「一九五七年七月五日。由蛇頭安排,我離開澳門偷渡去香港,七月五日凌晨,終於到達,找到住在北角模範邨的父母,這一天,大雨如注。第一次食叉燒飯,一碗七毫子,雪白的飯,紅彤彤的叉燒,我看著,感動到流下淚來。」他感嘆說:「都說往事如煙,然而這煙卻和一般煙大不相同。它糾纏在心頭,與你同生共死,誓不消散,你也就只好任它存在。」


偌大的中國,處處是老大哥的鐵拳


一九五一年,十六歲的倪匡為追尋烏托邦理想,輟學離家,隻身從上海到蘇州,進入華東人民革命大學受訓三個月,參加解放軍華東公安部隊成為基層軍官(當時公安部隊屬軍方管轄),參與過蘇南土地改革和蘇北治理淮河工程。土改期間,他親眼目睹若干無辜的地主被槍決,一個軍官就可決定地主的生死,毋需法院判決。他有文化,被安排寫執行死刑的布告,在寫「罪名」一欄時,軍官說:「地主!」他問:「這個地主犯了什麼罪名?」軍官不耐煩地回答:「你這是什麼立場?地主就是罪名,地主就當殺!」他戰戰兢兢地寫下「地主」兩個字,並旁觀殺人場面,「回來吃不下飯」。由此,他對暴力土改和共產革命產生了懷疑。


一九五五年,倪匡志願報名到內蒙保安沼機耕農場(即內蒙古自治區第四勞改管理大隊)工作,以為那裡天高皇帝遠,有更多自由。哪裡知道,在共產黨治下,全國上下嚴密如鐵桶,邊疆少數民族地區更執行極左政策。


在寂寞的生活中,倪匡飼養過四條凶狠的小狼狗。小狼狗咬傷前來視察的總隊書記,書記隨即拔出腰間手槍,砰砰砰砰,幾下震天槍聲,四隻小狼狗全被擊斃。倪匡受到一番嚴厲責罵。


還有一次,冬天嚴寒,運煤車遲到,為避免被凍死,倪匡和室友拆了小木橋的木頭當柴燒。此事被上綱上線成政治事件。他背上一大罪名:「破壞交通」就是「反革命罪行」。批評會、批判會、批鬥會,逐級升級。他唯唯諾諾,低頭彎腰,寫出幾萬字的檢討書交差——多年後,他說那是他創作的第一篇「作品」。


不久,倪匡被隔離在十里方圓沒人煙的一間小屋子,農場成立一個工作小組徹查他。五月初的一天,一名蒙古族朋友跑來告訴他:「情況不對勁,看來你有危險了。聽說要組一個法庭審判你。一旦特別成立法庭,那就不是死刑,也是二十年徒刑。」倪匡驚呆了:「那怎麼辦?」那位朋友說:「你趕快逃跑,遠離這裡。」


倪匡問:「怎麼逃?」蒙古朋友說:「從草原腹地走,要朝北跑,那裡遊牧民族多,有蒙古人村落,蒙古人好心腸,會收留你的,他們正需要勞動力,住上兩三年再說。」


翌日早上,蒙古朋友牽來一匹馬,對倪匡說:「你快跑吧,兄弟。」倪匡握著對方的手臂:「我跑了,你們怎麼辦?」「你別管那麼多。記住,往北走。」幾十年後,倪匡仍珍藏著與那位朋友的一張合影。


倪匡騎著馬逃跑,這一去,何去何從,虛空無著,莫此為甚。多年後,他回憶說:「我的一生,注定落魄,但決不會失魂。」次日,他發現一條火車軌道,循著鐵軌前行,來到一個不知名的小火車站。他跳上一列載貨火車,又混上客車。到了一個稍大的車站,他發現是黑龍江泰來縣車站——他原本要北上,逃往蒙古國,此時才知道火車是南行的。他到候車室看地圖,找到泰來,再往南尋覓,白城、通遼、瀋陽、遼陽、鞍山,手指在「鞍山」停住。哥哥倪亦方在鞍山鋼鐵廠任工程師,他決定去投奔哥哥。一路往南,幾經周折,找到了鞍山鋼鐵廠,找到了哥哥。


如果不逃到香港,連繼續活下去的機會都沒有


倪匡的父母在一九五○年都去了香港,父親在香港荷蘭好實洋行保險部當職員。七個兄弟姊妹中,有一半都留在中國。大哥倪亦方一九四九年考上燕京大學,與余英時是前後同學,為完成學業拒絕去懸掛英國旗的香港。倪亦方大學畢業後到鞍鋼工作,因為技術問題與蘇聯專家發生分歧,遭批判、被免職,反右運動中被劃為右派,再算上「反對蘇聯專家」的舊帳,打成「現行反革命」,送到勞改農場關押一年。文革中,作為「老運動員」,又被整得死去活來。


倪匡來到哥哥家時,反右運動已風聲鶴唳、草木皆兵。哥哥讓倪匡住一個多月,但無法為其報戶口。倪匡決定:先去上海,再尋找機會偷渡到香港找父母。他勸哥哥一起逃亡,倪亦方斷然拒絕。兄弟倆分道揚鑣。倪匡反共立場十分堅定,曾寫下口號:「愛國必須反共、反共才是愛國。」他認為中共完全違反人類的歷史文明,「共產黨最可怕之處是要洗腦,控制別人的思想意志,人在共產黨的制度裡只會變成完全服從的機械」,「沒有一個中共黨員是無辜的」。


倪匡坐船去上海,暫住舅公家。有一天,他得到消息,說有人可以幫忙去香港定居,他找上門一問,發現是幫人偷渡的「蛇頭」。收費很貴,會說廣東話的人,是一個價格;不會說廣東話的人,是另一個價格。坐小船的,是一個價格;坐大船的,是一個價格。他不會說廣東話,要求坐大船,需要付四百五十元人民幣,那時是一筆巨款。


接到啟程通知後,倪匡先是坐火車去廣州,三天後偷渡去澳門。在澳門住幾天,再由澳門偷渡到香港。他乘坐一艘運菜的船,與十幾人被塞進船下的暗艙,到了公海沒人巡邏時,才能上甲板休息。曾有人撰文說,倪匡在偷渡路上「吃棉花」、「吃老鼠」,倪匡說,全是胡編亂造,他們一路並未受太大的罪,到了九龍,就在一個碼頭偷偷上岸。


翌日,倪匡等一眾人被帶去政府機構辦身分證,填表,給一張照片。由此,他成了香港公民。此後六十多年,他再未再踏足過中國。他到香港第一次感受到自由,是到公園,躺在草地上,發現沒有人理睬他。


初到香港,倪匡沒有學歷,又不會講廣東話,只能去做體力活,什麼雜工都做,但他非常開心。三個月後,他看到一家報紙徵稿,用一個晚上時間寫了一篇一萬字的小說,題目為〈活埋〉,講述土改時一個地主婆抱著孫子被活埋的故事,其中有「土埋過胸口時,奶奶拍著孫子說,一會就好了,不悶了」的情節,驚心動魄。(多年後,武漢作家方方也寫了一篇土改題材的小說《軟埋》,很快被查禁。)他去報社領稿費,竟然是九十元!那時,他每天打工的工錢是三塊五,除去給工頭的六毛,只有兩塊九。一篇文章的稿費比一個月的工錢還高!他發現寫文章可以餬口,他的寫作生涯就這樣卑微地開始了。從此,他專心寫作,從未被退稿,再到後來,他的稿酬達到無人能及的天價。


倪匡創作力驚人,自稱全世界寫漢字最多和最快的人。他一天寫兩萬字,三、四天可寫好一套劇本,同時寫七、八篇連載小說,為十二家報紙提供稿件,從不拖稿,被譽為「天下第一快手」。他自學成才,天馬行空,曾為古龍做過槍手,曾在金庸出國期間代寫《天龍八部》連載,寫出代表作《衛斯理系列小說》等武俠和科幻作品,寫過四、五百套劇本,拍過超過三百套電影。在其創作巔峰時期,寫一個劇本的稿費就可買一個單位。當代華語作家,他大概是首富——而且,還是在他「封殺」中國龐大的市場之後。


倪匡是頑童,是徹徹底底的玩樂派,一邊寫作,一邊玩養熱帶魚、收藏貝殼、造木工家具,都成了專家。


一九八○年代,中共駐香港最高官員、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許家屯邀請倪匡回中國訪問。倪匡說,他一個人回去不行,要組一個團。許家屯答應了。他又說,要組織香港作家協會中的反共作家,以「香港反共作家訪問團」的名義去。對方就沒有下文了。二○○七年,倪匡離開中國五十年時,《亞洲週刊》曾為他策劃回鄉之行,他斷然拒絕說,當年是從公安叛逃偷渡來香港的,回去要被共產黨抓。他的好友、與他並列「香港四大才子」的金庸回去享受紅地毯待遇,倪匡罵道:「一點知識分子的氣節都沒有,沒有風骨……」他深知:「如果不從內地來到香港,非但沒有機會寫作,連繼續活下去的機會都沒有。『反右』我肯定過不了關,『文革』也挨不過。幸虧來了香港……」他將所有的成就都歸結為香港的自由環境,感激香港,也以身為香港人為榮。


我絕不住在中國人當皇帝的地方


一九九二年,倪匡離開居住三十五年的香港,移居美國舊金山。他擔心中共九七年後接管香港、剝奪香港的自由。在他口述回憶錄裡說:「一九九七這個數字在倪匡眼裡,無疑是恐怖的象徵。他從不諱言,離開香港,遠涉重洋,是因為『驚(怕)九七』,他十多歲的時候,中共執政,一九四九年,上海『解放』,前後就一兩年,整個上海就變化了,香港也肯定如此,他受不了,唯有一個字:逃。」他離開香港時說:「我絕不住在中國人當皇帝的地方。」、「共產黨不死光,我不會回來」。


倪匡在舊金山的豪宅,從窗口就可以眺望到金門大橋。他的客廳上方的天窗,有自動按鈕可以打開,讓陽光直接照進來。晚上還可以觀看滿天繁星,他說:「坐在這裡看天,真是名副其實的井底之蛙。」他告別了香港的萬丈紅塵,安於美國的平靜寂寞,除了去唐人街吃廣東早茶,他很少出門,真個是:「秋鐘盡後殘陽暝,門掩松邊雨夜燈。」


後來,因太太多病且不適應美國生活,倪匡又於二○○七年舉家回港,自嘲說:「我晚節不保就是了!兒女情長一定英雄氣短。」


香港的赤化和沉淪,果不出倪匡所料。一九八三年,他寫過一部具寓言性的科幻小說《追龍》,故事說東方有一個城市將會滅亡:


一個大城市,即使是在世界經濟上有著重要地位的大城市,一樣可以遭到同樣的命運。不必摧毀這個大城市的建築物,不必殺害這個大城市中的任何一個居民,甚至在表面上看來,這個大城市和以前完全一樣,但是只要令這個大城市原來的優點消失,就可以令這個大城市毀滅、死亡。而這樣做,可以只出自幾個人愚蠢的言語和行動。僅僅只是幾個人狂悖無知的決定,就可以令得一個大城市徹底被毀,它可以仍然存在地圖上,但只是一具軀殼,不再是有生命的一座城市。


多年後,倪匡在一次訪談中坦言故事中的城市就是香港:「香港的優點是自由,當自由消失了,將導致這城市毀滅。言論自由是所有自由之母。現在有立法會議員說的話不中聽,就被取消議員資格,這完全是違背自由社會的原則。」


香港作家陶傑說,倪匡不止是敏銳的人性觀察家,還是穿越煉獄的過來人。倪匡強調:「我十六歲去當公安,到二十三歲逃離大陸。那七年的情形,讓我知道人是如何在一個環境中生活,人可以委屈、卑微到一個什麼程度。人應該有生存的基本權利,這個基本權利是不可以被剝奪的。」他見到過中共最幽暗的真相,不相信中共會變得民主:「很多有錢的朋友都勸我去大陸走走,說現在共產黨不同了。我說共產黨是和以往不一樣,就是從非洲的食人部落,派很多子弟去英美留學,哈佛、牛津等,然後回到非洲……現在的共產黨用刀叉吃羊肉,它的本質是不變的。」


一九七六年,周恩來死了,《明報》發表社論哀悼,副刊的林燕妮說「周恩來先生」如何有風度,只有倪匡在專欄中對周恩來抨擊深切。倪匡認為,一黨專政行不通,權力無限擴張,沒有監督力量,中共必然腐化;現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官僚資本主義國家,企業掌握在高幹子弟手中,官僚資本主義是最無情的資本主義,他們不會同情老百姓。鄧小平說「先讓部分人富起來」,之後就是「富起來的人加倍壓迫窮人」。中國形成中產階級後,這些有資產的階級卻不要求國家民主,反而更加投靠極權政黨,冀望得到更多利益。


因倪匡自我定位為「反共作家」,他的書被中國政府禁止出版,但各種盜版層出不窮,官方出版社也明目張膽地盜版,大發橫財。有朋友建議他向北京低頭,謀求著作在中國正式出版,一定可以拿到天價版稅。但倪匡不為所動,他說了八個字:置之不理,鞭長莫及。後來,他還說:「因為是共產黨,擺明要共你的產。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說到明是共產。」


談到「一國兩制」,倪匡說:「香港被中共統治後,共產黨有自己的統治原則,現在人們討論一國兩制被破壞,我聽了不禁失笑,我說他們很天真……我根本不相信有一國兩制這回事,有什麼破壞不破壞?不存在這個問題嘛,共產黨說了算,有什麼一國兩制?共產黨說的,幾時靠得住過?」


對於習近平宣揚的「中國夢」,倪匡表示:「聽共產黨提出來的口號便覺得很滑稽,實現中國夢?何謂中國夢?整天叫人發夢,你說奇不奇怪?坊間流傳一句倪匡的話說:『妓女比共產黨更可信。』這句話實在太冤枉了,我從沒有說過這樣的話,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很尊重妓女的,這句話對妓女很侮辱。」


二○一四年,香港發生「占中」運動,倪匡公開支持抗爭者:「一百萬人上街,這個是世界奇蹟,自從有人類歷史以來沒有過有人為了反對一件事有這麼多人遊行。」他批評香港警察只敢對示威者「勇武」,已淪為極權工具。他說,自己為了走避共產黨才逃到香港,相比年少時的自己,他更佩服現在的年輕人:「我逃走不算數,現在的年輕人沒選擇逃,而選擇對抗,我很佩服他們……打壓愈大,反抗愈大。」他表示永遠站在年輕人一方,「以我個人立場,無論什麼情況,我都站在年輕人立場」。


倪匡外貌看上去如同笑口常開的彌勒佛,內心卻敏感而悲涼,他看多了專制之惡與人性之惡,對未來從不抱膚淺的幻想。二○一九年四月七日的港臺節目「時代的紀錄:鏗鏘說」中,主持人希望倪匡對香港年輕人說些鼓勵的話,他卻悲觀地表示:「共產黨管治的地方怎麼會有希望?沒有希望的,(香港)等於中國大陸任何一個城市一樣。因此作用愈來愈小,就剩下共產黨的貪官要在這裡匯錢到西方世界,不然還有什麼作用?」


陶傑形容倪匡是「全球華人世界七十年來,大腦最清醒的人」,而倪匡謙卑地用一副對聯概括一生:「七八十年皓皓粼粼無為日,五六千萬炎炎詹詹荒唐言。」他始終保持對萬物好奇而探索的童真,遇到有趣的人和事,喜歡說「真好玩」。


二○二二年七月三日,倪匡在睡夢中安詳離世,享年八十七歲。他曾提過,一生寫過最好的文章是給摯友古龍的訃告,只有三百來字。「很多人看了,爭著要我為他們寫訃告。哈哈⋯⋯」訃告有這麼一段:「『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如今擺脫了一切羈絆,自此人欠欠人,一了百了,再無拘束,自由翱翔於我們無法了解的另一空間。他的作品留在人世,讓世人知道曾有那麼出色的一個人,寫出那麼多好看之極的小說。」這也是倪匡為自己寫的墓誌銘。

《活著就要RUN》人活著不是為了拖動鎖鏈,而是為了張開雙翼

 

自序
人活著不是為了拖動鎖鏈,而是為了張開雙翼

在我動身的時光,祝我一路福星罷,我的朋友!天空裡晨光輝煌,我的前途是美麗的……雖然間關險阻,我心裡也沒有懼怕。旅途盡頭,星辰降至。


——泰戈爾



我將美國視為彼岸,抵達美國十年之後,寫了《此心安處:美國十年》一書,記述了在美國開啟人生下半場、重新確認身分和願景的過程。

與此同時,中國乃至世界範圍內的移民潮愈演愈烈——敘利亞內戰和烏克蘭戰爭引發數百萬難民在國境內和國境外逃亡。中國人的逃亡,則迅速演變完成「偷渡」、「潤學」(「跑」的英文RUN,音譯為「潤」,習近平暴政下,關於如何逃出中國的討論被稱為「潤學」,「潤學」是當代中國無與倫比的顯學)和「走線」三部曲。

巴拿馬移民機關統計顯示,二○二三年一月間通過「達連隘口」的中國移民有九百一十三人,到了九月間人數增至兩千五百八十八人,從一月至九月的累計人數則有一萬五千五百六十七人。 相較之下,二○二二年全年只有兩千零五名中國移民通過「達連隘口」,從二○一○年到二○二一年之間累計則只有三百七十六人。這一增長速度極為驚人。過去,「偷渡」是祕而不宣的;如今,「潤學」和「走線」在社群媒體上堂而皇之地討論,網上很容易找到事無巨細的「攻略」和「寶典」,參與者公開接受美國之音、自由亞洲電臺等媒體訪問。《華爾街日報》在一篇報導中指出,這一現象與習近平的統治有關係,該報基於對十幾位正在「長途跋涉之中」或「近期剛剛抵達美國」的中國人的採訪分析說:「在中國各個收入階層,都有大量的人在外流,這些不顧危險經由拉丁美洲進入美國的中國移民是其中一部分。習近平上臺後,民營部門受到擠壓,被迫裁員,這促使企業家外逃。還有人擔心,隨着習近平開始第三個執政任期,政治高壓只會變得更讓人窒息。」其中,最普及的一條「走線」線路是:第一站到土耳其,再飛厄瓜多,經祕魯,沿着南美洲海岸線向北走,抵達委內瑞拉。接下來,穿越安地斯山脈,前往加勒比海,坐船或坐飛機前往巴拿馬、尼加拉瓜等。在中美洲地區繼續向北走,穿過瓜地馬拉、貝里斯等國家,最終抵達墨西哥與美國的邊界,然後輕而易舉地跨越川普尚未完成的邊境牆,就大功告成了。

我不能認同非法越境行為,但我對這些放棄安土重遷的文化傳統、孤注一擲挺進異國他鄉的中國人又心存憐憫,畢竟紐約港的自由女神像下鐫刻著詩人艾瑪.拉撒路的詩句:「那些窮苦的人,那些疲憊的人,那些蜷縮在一起渴望自由呼吸的人,那些被你們富饒的彼岸拋棄的,無家可歸、顛簸流離的人,把他們交給我,我在這金門之側,舉燈相迎。」當年,一位來自希臘的移民回憶道:「我看到了自由女神像。我對自己說:『女士,你可真美!你張開雙臂,讓所有的外國人都來到這裡。給予我機會在美國證明自己的價值,成就事業、成就自我。』那座塑像將永遠留在我心裡。」

我就想,僅僅講述我自己的故事是不夠的,更多逃離故土、追求民主、自由和安全的流亡者的故事需要被講述。於是,有了這本《活著就要RUN:流亡者讚歌》。這本書描述了多姿多彩、千奇百怪的流亡。加拿大作家梅維斯.迦蘭寫過一篇名為《多彩的流放》的小說,寫二戰期間逃亡到加拿大蒙特婁的難民的故事,「這是個無邊的奇蹟,我簡直看不夠他們,他們自己從我閱讀和嚮往的文學園地的曙光裡走出來。我把他們視為是值得期待的社會秩序的先知,這個秩序由公正、平等、藝術、人際關係、勇氣和慷慨組成。他們中的每個人——比利時人、法國人、德國天主教徒、德國社會主義者、德國猶太人、捷克人——都是一本我想從頭讀到尾的書。」文學史家勃蘭兌斯指出,流亡文學是一種表現深刻不安的文學。流亡者也是一群深刻不安的群體,他們將黑暗拋到身後,但前方能否找到光明,他們並不確認。他們能將深刻的不安轉化成源源不斷的想像力與創造力,讓自己的生命在由陌生而熟悉的土地上如深夜的星辰般閃耀嗎?或退而求其次,至少「此心安處是吾鄉」,克服鄉愁,戰勝悲苦,免於恐懼,獲得心靈的充盈、安寧、快樂與幸福?


上部「中土乃惡土」講述華語文化圈的流亡故事。

以時間而論,當代史上大規模的流亡潮有四個時間節點:一九四九年,共產黨席捲中國,「不從中共者」逃往香港、臺灣以及更遠的地方;一九七六年,毛澤東死去,文革暫告結束,中國緩緩打開國門,被關在鐵幕後將近三十年的人們,終於有了飛越瘋人院、走向自由世界的希望;一九八九年,天安門屠殺,數以千計的學生和知識分子逃離中國,已在美國和歐洲的數十萬中國留學生和訪問學者因禍得福獲得「六四綠卡」;二○一二年,習近平上臺後中國走向全面法西斯化,人類歷史上史無前例的封控防疫讓人窒息(時間節點更早可追溯到二○○八年北京奧運會,「大國崛起」元年),不願做「韭菜」和「人礦」的中國各階層人士,紛紛用不同方式離開愈來愈像地獄的祖國。在這些時間節點上,更有藏人、維吾爾人、南蒙古人等諸多受到中國殖民暴政壓迫的少數族裔走上流亡路。

以地點而論,作為流亡之島的臺灣和作為流亡之城的香港,以及兩地「風水輪流轉」的「雙城記」,尤其值得關注。李登輝執政後,發動寧靜革命,臺灣告別白色恐怖、走向民主化,由流亡者的中轉站和淒風苦雨中的「亞細亞的孤兒」,鳳凰涅槃般成為美麗島福爾摩沙,成為亞洲乃至全球民主自由燈塔及良善力量,大部分第二代、第三代「外省人」實現「在地化」,成為認同臺灣的臺灣人,願意「同島一命」,用生命捍衛土地和自由。反之,一九九七年,中共接管香港後,二十多年時間,香港一步步淪為一座被惡魔攻破的「逃城」。香港再也無法接納和庇護流亡者(如一九八九年「黃雀行動」拯救被通緝的天安門民主運動參與者),香港已然自身難保:香港的監獄中塞滿數以萬計抗爭者,更多抗爭者被迫踏上漫漫流亡路。

更有數萬流亡藏人在印度北部建起一座新的聖城——達蘭薩拉。這座小城的居民全都是流亡者,其精神領袖達賴喇嘛本人也是流亡者,小城雖小,卻成為圖博民族保存其文化、宗教和民族精神的樞紐。

流亡者逃離的路線錯綜複雜,逃離的方式驚心動魄。他們看似被故國和故人唾棄,卻昂首挺胸、在風雨中擁抱自由。流亡者的是非成敗,不會轉頭即空。流亡不是結束,而是新的開始。在流亡路上,他們看過更圓的月亮和更壯闊的風景,遇到過更貼心的同伴和更美妙的故事。高行健說:「這是一段流浪,一種自我解脫。最好獲取自由的方法就是找到一條通向自由的新道路,為我的創作尋找新的主題。」哈金說:「應該接受自己的邊緣性,正是這個邊緣性使流亡作家區別於本土作家,成就自身獨特的抱負。」


下部「世界是我家」講述全球範圍內的流亡故事。

以時間而論,從古希臘到古猶太,放逐與自我放逐一直是英雄和先知的宿命,以及某些民族的宿命(猶太人)。近代,大航海和全球化時代來臨,陸上和海上交通更容易,但民族國家成形,國境上建起圍牆和鐵絲網,政府變成權力無邊的利維坦,公民出國和進入別國需要護照等旅行證件,流亡反倒變得更不易。一戰、二戰及冷戰三個重要時間節點,帶來前所未有的移民潮,有時是整個種族和整個階層被連根拔起,拜「現代性」所賜,「大屠殺」和「集中營」成為籠罩在移民(難民)頭上的烏雲與雷電。

以地點而論,我特別選擇蘇俄、納粹德國及東德、「血色大地」中東歐、南美等極權肆虐、流亡者前仆後繼的地方加以書寫。暴政肆虐的國家必然盛產流亡者。有些不幸的流亡者,經歷過多重流亡生涯:先逃離蘇俄的暴政,然後還要逃離納粹的暴政。流亡者的多產之地還有拉美、亞洲及非洲的獨裁諸國。德裔羅馬尼亞作家赫塔.米勒寫道:「這裡不是我的家/哪裡有西奧塞古/哪裡就是異鄉。」在獨裁國家,唯有獨裁者一個人活得滋潤快樂,其他人(包括其身邊的打手)都是卑賤的奴才,「如果一位獨裁者在頭腦中需要一個家鄉的話,那麼它只能是:蔑視人……為了他自己作為統治者能夠病態地自尊,獨裁者狂熱而不顧一切地蹂躪著國家和人們」。毫無疑問,對自由人而言,「哪裡有西奧塞古/哪裡就是異鄉」,亦可置換為「哪裡有暴政,哪裡就是異鄉」、「哪裡有暴君,哪裡就是異鄉」。暴政和暴君張牙舞爪的地方,就是必須逃離的「垃圾場」。


很多流亡者在移居地取得了在出生地無法想像的成功。他們不再是千夫所指的「寄生蟲」、「流氓」、「賣國賊」、「人民公敵」、「帝國主義的走狗」,而是萬眾矚目的諾貝爾獎得主、藝術大師、學術巨匠。流亡者在更加廣袤的天地中漂泊或定居,穿梭於多種迥異的語言、文化和宗教之間,用一種積極樂觀的態度經歷無法避免的流亡生涯,巴拉圭流亡作家奧古斯托.羅亞.巴斯托斯說:「我不能去抱怨……流亡生活帶給我的除了對暴力和人類價值失落的憎惡,還有對普遍人性的理解。流亡給予我一種視角,以這種視角我可以以他者的觀點來看待我的國家,並因為那裡發生的巨大不幸而活下去。」或許,唯有身在別處,才能對原來隸屬的土地、族群和文化作出最徹底的反省與批判。

對於我熱愛的別爾嘉耶夫、艾茵.蘭德、納博科夫、布羅茨基、米沃什、馬尼亞,我用最大的篇幅向他們致敬。納博科夫說:「在美國,我比任何別的國家都感到快樂。正是在美國,我擁有最好的讀者,他們的心靈與我相遇。在美國,我心智上有回家的感覺,美國是我真正意義上的第二故鄉。」布羅茨基說,「我在冰山之上眺望過大半個世界,測量地球的寬度」,而「流亡是詩人終其一生的命運」。米沃什說:「在困境中,一個作家的質量便取決於他騰空跳躍的能力,取決於跳板給他的反彈力量。」他將自己視為一個在「荒原」上尋找出口的人,即便其努力失敗、被人視為「怪胎」,此種努力「不僅是最為理所當然的,還是可敬的」。同樣也是流亡者的我,從他們那裡得到了安慰、鼓勵和愛。

很多人被厄運套牢,未能「潤」出牢籠。

一九四○年九月二十六日,班雅明因為西班牙拒絕他入境,在法國邊境那一側的一個小旅館房間裡吞下大量嗎啡,並於次日上午去世。

年輕的歷史學者沈元是天縱奇才,在現實生活層面卻是不諳世事的書呆子,裝扮成黑人闖入非洲某國駐北京使館,導致他被捕並被槍殺。

殷海光從中共得勢的中國逃亡到臺灣,但臺灣不是「自由中國」,他的特務環伺的家是「孤島中的孤島」,他憂憤成疾,英年早逝。

此前多次放棄流亡機會的劉曉波,在癌症的最後時刻,期望攜帶妻子出國治療,卻在全世界媒體的關注下,在病床上骨瘦如柴地死去。

他們未能逃出生天,不是他們不夠努力,而是現實太殘酷。

我質疑和批判的對象,是另一種意義上「失敗的流亡者」——他們的肉體已「潤」出中國,精神卻從未離開,就如同哈金的比喻:就像天上的風箏,看上去飛得很高很高,線卻仍掌控在放風箏的人(共產黨)手中。他們沒有張開雙翼,身後依舊拖著沉重的鎖鏈。

一九八○年代在中國洛陽紙貴的報導文學作家劉賓雁的創作和思想,自流亡之後就停止了。他被「中國的良心」這個宏大敘事壓垮——他以為中共政權在「六四」之後兩三年就會垮臺,他能載譽歸來,但中共迅速站穩腳跟並讓經濟高速發展,此一事實給他沉重打擊。實際上,沒有人能充當「中國的良心」,每個人只能是自己的良心。劉賓雁與被譽為「俄國的良心」的索忍尼辛一樣,終身都在此一「神光圈」中打轉,未能善用流亡的命運開創一段嶄新人生。同為流亡作家的蘇曉康在一篇紀念文章中指出:「對賓雁,無論歐陸古典、英美氣象,仍不過是西洋鏡,他卻只惦念江東父老。與其說中國的百姓不能沒有這顆『中國的良心』,倒不如說劉賓雁更不能沒有中國老百姓,於是放逐他,便是把他從中國的胸膛裡摘除出來。」

詩人顧城「潤」到紐西蘭激流島,他在島上幹了很多事情——從原始的採摘,採野菜、海菜吃,到種菜、養雞,算「農業」;還養過羊、兔子,賣雞蛋、賣雞肉春捲,進入「畜牧業」、「商業」;再回到藝術創作,進入本行「文藝事業」,寫作,給人畫像。他似乎可自食其力。他卻因為「女兒國」烏托邦破滅,悍然殺死妻子,再殺死自己,留下孩子孤苦伶仃在人間。在人心深處,有不忍和殘忍,也有悲哀和狂喜。如傅雷給傅聰的家書中所說,先做一個人,再做一個音樂家;詩人也當如此——先是人,再是詩人。可惜,顧城將此一秩序顛倒過來,以為詩人就有殺人的特權。哈金在詩歌〈流亡的選擇〉中寫道,即便在一座安靜美麗得快讓人窒息的島上,在自己的土地上自由地生活,「他最終選擇自殺/甚至對妻子也下了毒手/因為他覺得實在無路可走/完全被瘋狂和恐懼壓垮」。哈金提出的正確出路是,「一開始他就應該明白/選擇了流亡/就不會再有自己的土地/——他心裡將湧起/不斷出發的欲望/他的家園只能在路上」。

鄉愁是很多流亡者不能順利開始一段新人生的關鍵障礙,歌德認為鄉愁是病態,毫無用處。哈金指出:「漢文化中流亡的概念與西方不同,中國古代的流亡者無論飄落到多遠,也走不出漢文化圈。最多是蘇武牧羊北海,但那裡仍是漢文化的邊緣,是匈奴等部落繁衍的地方。如今流亡意味著去國離鄉,不得不在異國生活——學習外語,學會謀生,接受人類共有的價值,甚至生根。在中國人的基因裡,這種異化的生存狀態很難承受,所以許多海外流亡人士常談起將來能『回家吃餃子』,好像餃子只有故鄉的香。」是的,如果不能在精神上刮骨去毒、跟出生地「斷奶」,空間上的流亡仍然無法帶來精神上的自由。

詩人宋琳說過,真正的流亡,一個人就是一個種族。以此與所有勇敢的流亡者共勉,讓我們都用生命來寫流亡的故事,這個主題無窮無盡。

二○二三年一月初稿

二○二三年十月二稿

二○二四年一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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